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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部牽頭制定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日前已經提交至國務院法制辦,有望在年內推出。其中較大的突破在於,居住證將不設置人才門檻,覆蓋所有外來人口。居住證所附着的權益或將劃分爲國家、城市雙標準。國家層面標準以義務教育等爲代表的基本公共服務爲主,保障外來人口的基本權益,實現外來人口全覆蓋,城市標準則更爲詳盡。(7月23日《第一財經日報》)
不再設置人才門檻,這對廣大學歷文憑並不高的流動人口可能是潛在的福音。之所以只能界定爲“可能”,因爲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累積,一方面城鄉二元戶籍政策早就盤根錯節,剪不斷,理還亂;另一方面各級各地形成了政策慣性,動輒以戶籍掛鉤。即使這條不再設置人才門檻的新政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如果不能有效抵禦各種綁架戶籍政策的衝動,這樣的努力很可能化爲烏有。
不知是因爲太多還是根本無從算起,戶籍上到底綁架了多少其他政策尚不得而知,但戶籍的影響魔力卻無所不在無時不在。記得幾年前筆者裝部電話座機,因是外地戶籍還得繳納一筆不菲的押金,而本地戶籍根本無須這筆費用,二者繳費的差別僅僅取決於一個小小的戶籍簿。可以肯定的是,每一種差別,都對應着一種成本,所有成本總和便構成了城鄉戶籍的身份差別,戶籍改革本質上是填平這種成本。
當前許多地方普遍寄望於居民個體“埋單”解決成本問題。由此以來,除非這些外來人口本就經濟實力雄厚,支付這些成本不在話下,否則這些原本在農村經濟條件還算不錯的居民變身市民後,往往意味着他們只能從城市中低階層的低起點再度向上努力攀爬。除了身份變化可能帶來虛無的優越感外,作爲新市民的他們仍難以真正融入城市的正常生活。
戶籍改革肯定錯綜複雜,其程度之艱難也不容否認,但消除戶籍差別乃大勢所趨。竊以爲,當前在高度重視解決戶籍差別的同時,必須從更高層面比如立法角度,從現在起,關死在戶籍上附加新的歧視性政策的大門,這是容易做到的。比如,明令禁止樓市調控和駕校培訓等領域開歷史倒車的“限外令”,否則戶籍改革這邊減那邊加,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