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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24日電(趙豔紅高澤華)4年前,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村民王什彩因一起命案被警方刑拘。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先後判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王什彩先後3次上訴到省高院。今年4月3日,王什彩被無罪釋放。王什彩稱自己曾遭刑訊逼供,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今日上午向人民網迴應稱:在該案偵辦過程中,公安機關依法辦案。
據媒體報道, 2008年12月2日凌晨,亳州市譙城區大周村一家樓板廠值班室內,值班的王某遇害,兇手殘忍地捅了王某20多刀。王什彩一直在死者兒子開的樓板廠打工。2009年2月中旬的一個晚上,王什彩被警察帶走。經過測謊,他被列爲重點嫌疑人。
報道稱,根據王什彩的說法,警方審訊了他4天4夜,對他進行了逼供,他實在是受不了,只好交代了“殺人”的事。
報道還提到,警方把測謊結果作爲了認定王什彩是殺人嫌犯的直接證據之一。然而據專家介紹,對嫌疑人的測謊結果不能作爲某個人犯罪的證據,只能爲警方辦案提供偵破方向。
2009年10月21日,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王什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什彩不服,以其沒有實施殺害王某的犯罪行爲,應宣告其無罪爲由提出上訴。 2010年3月31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發回亳州市中院重新審判。
2011年5月11日,亳州市中院又作出判決:王什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什彩再次提出上訴。安徽省高院再次將該案發回重審。
2012年6月11日,亳州市中院再次作出判決,判處王什彩15年有期徒刑。王什彩第3次上訴。
今年4月3日,王什彩被無罪釋放。至此,他已被羈押了4年多。
警方是否存在刑訊逼供行爲?本案證據是否存疑?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今日上午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做出三點回應:第一,公安機關尊重人民法院對王什彩案的判決結果;第二,在該案偵辦過程中,公安機關依法辦案;第三,對該案公安機關將繼續依法開展偵查工作。
此外,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向人民網記者證實:本月16日,該院接到王什彩親屬提交的申請國家賠償材料,經審查,現已立案。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對本案做出以下說明:公訴機關2009年6月6日指控的王什彩故意殺人一案,本院三次對王什彩判處有罪,安徽省高院均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3月經第四次開庭審理後,認爲雖不能完全排除王什彩作案的嫌疑,但認定其作案的證據缺乏客觀性證據印證,按照刑法疑罪從無的原則,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13年4月對王什彩宣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