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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7月24日電(記者潘林青葉婧)近日,我國多地發生了精神病患者傷害他人事件,再次引發了社會各界對精神病收治問題的關注。其實,精神病患者並非天生就是“吃人的妖怪”,他們也是弱勢羣體,問題出在當前我國精神病收治體系上,導致精神病患者陷入“無人管”“進不去”“出不來”的尷尬境地。
一是“無人管”,被拋在外面成爲“流浪人”。衆所周知,精神病患者會給家庭帶來較大的心理傷害和沉重的經濟負擔,因此有些家庭開始主動或被動“甩包袱”,對精神病患者不再悉心照顧,而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顧,最終導致精神病患者只能流浪街頭,或是“任人宰割”成爲受害者,或者“殺人越貨”成爲害人者,這都會造成社會的不和諧、不穩定。
二是“進不去”,被鎖在家中成爲“籠中人”。一些精神病患者進不去專業的醫療機構,而是被養在或者鎖在家中,更有甚者常年被關在鐵籠中、養在豬圈裏,過着非人的生活。家屬這樣做可能有苦衷,但必須要意識到,精神病患者也應享有基本的人權,成爲“籠中人”雖然難以危害社會,但人權和尊嚴已被嚴重踐踏,過這樣的生活已經不能稱之爲“人”。
三是“出不來”,被滯留醫院成爲“院中人”。與“進不去”相對應的是“出不來”,因家屬擔心病情反覆、無力看護等原因,一些精神病人經過專業醫療機構治療後,病情雖然已經好轉甚至康復,卻依然難以出院,只能長期居住於醫院。這樣不僅給他們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整天“吃些不該吃的藥,打些不該打的針,與孤苦壓抑爲伴,與天倫之樂無緣”,而且浪費了寶貴的醫療資源、讓本該住院的其他精神病患者無法得到有效醫治。
要防止精神病患者成“流浪人”“籠中人”“院中人”,需要家庭、社會、政府等相關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家庭關愛、社會關心、政府關照”精神病患者的良好氛圍,最終建立起醫療護理救助、社區救助、經濟救助等“多位一體”的預防、治療、康復體系,從而讓精神病患者早日重新融入社會大家庭。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