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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24日從新寧縣政府辦瞭解到,因對當地大興電站股權股利問題不滿,該縣金石鎮水頭村及大興村多位村民非法羣體鬧事上訪及涉嫌妨礙公務,被該縣公安局分別予以行政及刑事拘留。
據當地官方通報,新寧“7.22”聚衆鬧訪事件系大興電站股權股利問題引起。2012年10月,以金石鎮扶夷村村民鄧某爲信訪牽頭人,書寫了一份所謂的萬民狀,並於2012年12月14日到湖南省信訪局信訪。經督辦調研組事後實地查證,認爲信訪人第一訴求不成立,2004年新源公司收購原水頭電站,先後投入了7000多萬元,建成一座300多萬立方的調蓄水庫,將大興電站由徑流電站改造成調蓄電站,爲解決縣城枯水季節的用電問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其次,信訪人的第二訴求不合理,他們認爲“從1982年起原水頭公社、社企業辦和12個大隊均佔有股份,其中12個村佔66.1,鄉政府和鄉企業辦佔33.9。1995年水頭鄉併入金石鎮,按照有關規定原水頭鄉政府和企業辦所佔股份劃歸金石鎮政府和鎮企業二辦所有,因此,股份的劃轉符合有關規定。2012年鎮政府和鎮企業辦的股本有所調整。羣衆要求收回鎮政府和企業辦的股本的訴求不合理,但鎮政府和企業辦所持股份的收入和支出村幹部沒有及時向羣衆公開,羣衆對此有意見,可以理解。對於信訪人提出的要求加強管理、查處貪腐行爲的第三訴求,調研組認爲要引起高度重視。
事後,當地政府緊急召開了會議,要求各部門全力開展息訪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同時加大農網改造的力度,並要求金石鎮政府與金石鎮企業二辦所持大興電站的股份全部調整到12個村和相關村民小組。
此外,還嚴肅查處了金石鎮企業二辦主任李國榮、會計鄧光興涉嫌的經濟問題。
當地官方通報還稱,少數人出於個人目的煽動部分羣衆繼續上訪,並進行一系列違法活動。7月15日,新寧縣司法局到水頭片區進行電改惠農政策及法規宣傳,以陳某爲首的信訪人爲達到阻止法制宣傳的目的,將宣傳車標牌摘下,音響設備拆除。7月16日,以陳某爲首在大興村境內又將法制宣傳車圍堵。19日下午,縣公安局民警對陳某依法傳喚,陳拒絕接受並煽動羣衆圍攻並毆打公安民警,致使9名幹警不同程度受傷。20日上午,在信訪牽頭人的煽動下,組織羣衆60餘人,不聽執勤保安的勸阻,聚衆衝進縣委、政府大院,圍堵大門,致使車輛無法通行,影響正常辦公秩序。22日上午,信訪牽頭人再次煽動120餘名羣衆,打橫幅、持標牌聚衆圍堵,衝擊縣委政府。
在此情況下,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後,首先對聚衆人員進行喊話疏導,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進行了依法處置,將在現場鬧事的陳某等9人強制帶離現場。經公安機關查明事實後,分別對陳某、李某等6人行政拘留,範某、鄧某因分別涉嫌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和妨害公務罪進行刑事拘留。(楊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