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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摔童的案例固然極端,但其中折射出的戾氣之害卻有普遍性。成人社會的負情緒,又何嘗不在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傷害着孩子們?
日前,一個母親手推載有兩歲孩子的童車,經過大興區廡殿路一個公交車站時,因爲停車問題與駕車倆男子發生爭執。突然,其中一人竟然將熟睡的女童抱出來,舉過頭頂狠狠一摔,然後揚長而去。這令人髮指的一幕過後,留下了一個悲痛欲絕的母親,捲起了人們羣起聲討的怒潮。
又一個不幸的孩子受到傷害。兩年前,一個名叫“小悅悅”的兩歲女童曾讓全社會爲之揪心。那時,“路人的冷漠”讓人們陷入深深的反思。而今天,那殘害孩子的重重一摔,讓公衆在震驚、憤怒、痛惜之餘,也在經歷新的拷問:是什麼把人性之惡放大到如此地步?是什麼把人的行爲推到如此極端的境地?
回顧摔童事件的起因。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也沒有什麼巨大利益糾紛,只不過是我過個路、你停個車之類的小糾紛。就這麼點小事,竟然就讓一個大男人極其兇殘地去傷害一個嬰兒。這種喪盡天良的惡行,照見了個人品質之卑劣,據說摔童者曾因盜竊罪被判刑,今年剛刑滿釋放,看來是沒有改造好的害羣之馬。
然而,更讓人們擔憂的是,當街摔童的悲劇,從小到大,從口角到傷人,其發酵的過程中,涌動一股令人不寒而慄的戾氣。有句話說,衝動是魔鬼。原本是停車過路的小問題,你讓一讓,我等一等,大家都可以相安無事,卻不想成爲一次情緒化的宣泄、極端化的衝撞,甚至在衝動惡魔、歹毒意念的牽引下,有人喪心病狂地把毒手伸向了無辜的孩子。這種踐踏法律、毫無底線的惡行,與此前東北盜車殺嬰案等醜惡現象如出一轍,理應依法從重嚴懲。
當街摔童的案例固然極端,但其中折射出的戾氣之害卻有普遍性。想想我們的日常生活,從上車佔座、電梯擁擠引發的打鬥,到併線超車導致的鬥氣駕駛;從“多看了一眼”帶來的糾紛,到網上動輒惡語相向的謾罵攻訐,其實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着。透過這一幕幕,好勇鬥狠、怨氣沖天、毫不容人,戾氣的火星何嘗沒有彌散在社會空間之中?各種人際緊張和衝突又何嘗不在積累着安全的風險?而這些成人社會的負情緒,又何嘗不在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傷害着孩子們?
昨天,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在全國範圍部署夏秋社會治安整治工作,保持對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等的嚴打高壓態勢。守護平安,亮出法治利劍當然很有必要,但也不能忽視,驅除內心的陰霾、追求心靈的安適,同樣是一個社會得以和諧安寧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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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評論員陸文江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