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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雖不是富豪,卻能在不到三個月時間,就消費了近2000萬元。從近200萬元的豪車,到近千萬元的豪宅,都是一分錢不講價就買了。不過,等到開發商和車行上門討要尾款時,他卻說自己是個“精神病”。
近日,這名揮金如土的神祕男子鬧到法院,他希望拿回自己衝動消費時交的首付款。
豪邁買豪宅豪車不講價
“36層的這套我要了,還有17層的這套我也買了。”去年4月初,思明區一小區迎來了一位一擲千金的“豪客”。一天之內,他就購買了兩套房子,售價分別爲近千萬元和近200萬元。
兩個多月後,他又出現在另一個樓盤的售樓處,又買了一套售價數百萬元的房子。沒過幾天,他又購買了近200萬元的豪華轎車,爲此支付了近20萬元的定金。
除了買房買車外,他還買了很多奢侈品,從LV包到昂貴名錶都不落下。此外,他還成了一位熱心慈善的“名流人士”,多次捐款,最多一次慈善捐款5萬元。
而且,無論買房,還是買車,他都不講價,並當場交付定金和首付款。可是開發商和車行還沒爲這位“豪客”興奮多久時,就發現了一個問題——拿首付款容易,拿餘款卻很難。
意外買主竟患躁狂症
面對上門討餘款的人,這名神祕“豪客”說,他患有躁狂症,瘋狂消費其實是精神病發作,因此,自己患病期間買房買車的合同無效。他表示,不但不能支付餘款,還希望汽車經銷商和開發商能夠退還他支付的首付款。
起初開發商和車商還以爲他在“開玩笑”,而當他們看到司法鑑定所的《精神醫學鑑定書》時,才知道對方原來“真的精神有問題”。
這名揮金如土的男子姓趙,雖然自己做了點生意,但並不算大富豪,資產根本不足以支付他的瘋狂消費,還爲此向朋友借了不少錢。因此,司法鑑定結論指出:“他購買的房產和豪車已經遠遠超出他實際的購買能力,但是,他卻完全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爲。”
去年7月份,趙先生因躁狂症發作鬧事,被公安機關送至精神病院住院治療了近3個月。
後悔起訴要求退定金
等到病情好轉後,發現自己竟消費了近2000萬元,並需要償還大量債務,趙先生情緒頓時低落,想把豪宅和豪車退掉。
經鑑定,趙先生在瘋狂消費的三個月內,屬於躁狂症發作期。因此,鑑定認爲他在那三個月內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無法對自己的行爲承擔全部責任。
近日,趙先生及其妻子將車商告上法庭,起訴稱,趙先生在患病期間買車的合同無效,車商應退還近20萬元定金。與此同時,趙先生夫妻也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
經法官調解,車商退還了約90%的定金。隨後,開發商也將大部分首付款退還給了趙先生。
法官說法
精神病人要爲瘋狂買單嗎?
法官說,按照司法鑑定結論,趙先生是躁狂症患者,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爲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
按照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精神狀態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例如,一個未成年人口頭與某人商定購買一輛車,人們容易認爲這個約定是無效的,因爲這個合同的標的太大,可以認爲是與未成年人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趙先生在那三個月期間的行爲也是類似的情況。
考慮到他當時處於躁狂症發作期,對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瘋狂消費行爲不能承擔責任,因此,可以認定趙先生在患病期間與人簽訂的購買豪宅、豪車的合同是無效的,他也無須爲此承擔民事責任。(海峽導報記者陳捷通訊員漁言承毓/文陶小莫/圖)
(原標題:男子躁狂症發作花近兩千萬連買三套房一輛豪車)
(來源: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