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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是見義勇爲救人的英雄,而今卻在病牀上苦等救命錢;他也曾有強健之軀,而立年華,如今卻淪爲植物人,靠鼻飼和吸痰機維持生命……昨天本報報道的廣東雲浮市新興縣李攝森,爲救人不幸中毒窒息,一年多來花費鉅額資金,讓整個李家砸鍋賣錢都無力支撐的消息,令人讀來心情凝重和不安。
李攝森救人受傷後,曾獲得當地政府授予的“見義勇爲”榮譽稱號。他也曾得到一些社會機構和人士的捐助,但相較於每天1500元以上的鉅額診療費,這些救助款只是杯水車薪。李家也曾在政府建議下,打官司要求被救助人賠償部分損失,但因對方經濟條件所限,法院判決的賠償款,可能很難執行到位。更糟糕的是,爲了照顧李攝森,整個李家十數人的大家庭,都被拖累,缺少勞力,生活困窘。
設身處地想,假如病牀上的李攝森頭腦清醒,面對無底洞般的醫療費困境,面對給整個家庭帶來的不幸,他會否對當初救人的“衝動”感到後悔?但正如同樣參與救人的李攝森的三哥李聰森所言,人是有良心的,看到別人呼救,必然會伸出援手。哪裏會考慮到這些後果!不錯,李攝森與許多見義勇爲者一樣,當初的壯舉皆出於人類善良的本能,如果面對同胞危難人們都瞻前顧後,或只顧個人安危,那麼,這個社會就沒有道義,沒有人性相惜,沒有捨己利人的義舉,多少寶貴的生命也就可能憾然夭折。
但不能迴避,救人是有風險的,尤其千鈞一髮之際,或面對不可測因素,生與死、幸運與無盡的磨難,都可能呈現。好似硬幣的兩面,近在毫釐卻結局迥異。就像李攝森,他參與搶救的幾個人都獲救了,而他自己的人生卻從此改寫。可以說,李攝森“救命人苦等救命錢”的遭遇,正是過去媒體曾多次報道過的“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情景再現。救人有風險,但這風險若全由個人和家庭承擔,那就是災難。社會應該爲李攝森這樣的見義勇爲者張開防範救人風險的有力臂膀。不僅僅是榮譽和一次性的物質獎勵,還應包括對見義勇爲受重傷或殘疾後的終身醫療救治及生活、工作的制度安排。如果任由李攝森這樣見義勇爲後卻讓家庭深陷“無邊苦海”的悲情故事一再重現,它不僅銷蝕社會的公平正義,也令社會的良心蒙羞。而在我們當下信息發達的社會,類似悲情故事的負面傳播效應也是可怕的。
正是基於不讓見義勇爲者“光榮一陣子,痛苦一輩子”,今年起正式實施的《廣東省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對見義勇爲者的獎勵及醫療救助、生活保障等作做出了規定,其中最高可獎100萬元等條款當初頗受輿論關注。但應該說,此條例仍有某些不足之處,如真正能獲省政府100萬、80萬等撫卹金獎勵的畢竟少數,而許多未獲高額獎勵,但揹負沉重醫療費負擔的見義勇爲者的現實困境如何解決?特別是像李攝森這樣在護理和後續治療方面所需甚巨的人員,能否有一套健全的,由政府、機構和個人等多方攜手構建的社會救助系統,爲其解決後顧之憂?李攝森當初救人時肯定不會想到現今的可怕後果,但“後果”一旦發生,社會不但不能袖手旁觀,還須有特殊的救助機制。
(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