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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5日,重慶,市民展示從黃水汽車站購買的“白條”車票。這種“白條”車票其實就是售票人員自己在一張紙上寫上出發時間、目的地、票價、發車時間、車牌,連汽車站的章都沒有,更無地方財政及地方稅務的公章和彩色印刷的底紋。
榮獲“2012重慶非去不可十大旅游名片”和“2012最美休閑旅游景區”稱號的黃水鎮,當前正值2013中國黃水國際民俗生態旅游節暨重慶黃水林海消夏旅游節,吸引不少游客慕名而來消暑度夏,不曾想到會遇到“白條”車票這樣尷尬的場面。不少游客擔心,“白條”車票不能作為報銷憑證,沒有正規車票,旅途發生意外,會給受害旅客維權代理較大的障礙。
針對車站售“白條”車票的行為,中豪律師事務所徐永毅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市民在消費時,納稅人就必須開具發票。黃水汽車站給消費者“白條”車票是違法行為,作為納稅人,有義務開具發票,在消費者要求的情況下纔開具發票的行為,違反了發票管理法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車站的此種做法是嚴重違法違規的,稅務管理部門可依法對其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