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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下旬,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明察暗訪組在固原市發現一些問題後,固原市對違紀人員在全市實名通報,並在《固原日報》予以曝光。
自治區明察暗訪組向固原市通報暗訪結果後,固原市糾風辦向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下發了整改通知,要求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對在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對照檢查,分析原因,採取切實措施認真整改。同時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對本縣(區)、本部門(單位)幹部的教育管理,防治類似問題發生。
原州區對暗訪中發現的14名違紀人員和責任人分別進行了通報批評、書面檢查、經濟處罰、行政處罰、誡勉談話、不予評先評優等問責處理,涉及到的責任單位集中學習整改,並制定整改措施;西吉縣6個單位被通報批評,單位主要負責人被誡勉談話並作出書面檢查。同時要求各單位引以爲戒。5名違紀人員在全縣通報批評,扣發50%年度獎勵性報酬,在幹部職工會上作書面檢查,4人由所在單位批評教育。另有2名鄉鎮領導被誡勉談話;彭陽縣的4名違紀人員在全縣範圍內通報批評,3個單位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監察局作出書面檢查,並對違紀人員做誡勉談話。扣發年度50%獎勵性報酬;隆德縣發現問題9個,涉及10個單位27人,已對當事人、分管領導和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相應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在縣電視臺公開曝光。所涉及單位在全縣通報批評;涇源縣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批評,對環境衛生差的情況認真調查覈實,寫出書面說明,並對責任領導發出行政告誡;被通報人員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相關責任人被誡勉談話,扣發50%的年度獎勵性報酬。(《新消息報》記者鐵志平)
(來源:寧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