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暑期來臨,一波新的旅遊高峯也隨之到來。新的《旅遊法》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國內其他省市不斷爆出欺客宰客甚至導遊辱罵、毆打遊客等惡性事件。旅遊市場現狀如何?這些“旅遊陷阱”是否同樣存在?近日,記者隨機選取一個“桂林雙飛五日遊”旅行團,暗訪調查,發現有喜有憂,整體感覺良好,但也有一些違規和旅遊陷阱。
擅自添加的購物店
記者選取的是6月10日至6月14日團。旅行社稱,該團全程沒有購物店,是“至尊純玩”,與其他桂林團相比,團費雖然高些,但屬“品質團”。桂林的景色不錯,安排的行程也很緊湊,桂林當地的重要景點幾乎“一網打盡”。旅行社安排的住宿也算滿意,期間還安排了一晚五星級酒店住宿。這樣的安排,與3300餘元的團費相比,也算是“物超所值”。
不過,記者留意到,旅行社安排的航班、旅遊車卻並不理想。航班是“紅眼航班”,不但晚點,還因飛機故障中途換了架飛機。旅遊車的車況也不好,較髒,很多坐椅還是破的。
更令人反感的是擅自增加的購物店。6月13日中午,旅遊車徑直開到了一處“侗家古寨”。當遊客被領進一個所謂的侗族家庭時,才發現原來是一個購物點。“熱情好客”的女主人大談山寨女人有佩戴銀飾品的傳統,除能帶來吉祥如意外,其銀飾品均爲人工鍛造,純度達到99%和92.5%。
見山寨“民風淳樸”,銀飾品又都是“限量版”,且有“特惠”,衆遊客紛紛購買。記者在當場用手機上網,卻發現該山寨“早有惡名”,有遊客稱被誆騙購買千足銀的銀飾品,回家檢測,含銀量僅49%。
爲了留下證據,記者也買了一條手鍊,令記者驚訝的是,手鍊上竟赫然印着“Italy”。到底是意大利,還是侗家古寨生產?記者更加糊塗了。記者仔細查看行程單,確認並沒有這個古寨的行程安排,是旅行社所私加。這時,有些遊客也冷靜下來,發現上當,拿導遊打趣:“這一車人,幾乎都買了銀飾品。一個人花一千多元,你這一筆提成都要萬八千啊……”對此,付導遊並未直接回答,而是閃爍其詞。
根據原定計劃,當天下午是整個行程中唯一的自由購物時間。記者粗略計算,在該山寨逗留時間近2個小時。旅遊車開到該山寨,走了很多小路,如果算上繞路,那麼,損失的時間則不可計算。
不明來路的羅漢果
自由遊覽時間被縮短,品嚐桂林當地美食的時間受到嚴重壓縮,很多遊客打算購買土特產品的願望也落空。相反,卻給了導遊“乘虛而入”推銷產品的機會。
“羅漢果是‘桂林三寶’之一,但羅漢果的質量卻有很大差別。我給大家推薦的,是我老婆家裏廠子生產的,質量最好,現在以成本價給大家……”在旅遊車上,導遊的關注點並不是景點的介紹,而是怎麼推銷他的商品,羅漢果、桂圓乾和香水。
付導遊的辛苦,自是沒有白費。你10盒,我8盒,每個遊客都很給導遊“面子”。爲辨別真僞,記者也花了幾百元,每樣買了幾盒。稍加鑑別,記者就發現了問題。按照國家規定,食品都必須通過QS質量認證,否則就是不合格產品。但是,這些羅漢果和桂圓乾沒有任何QS字樣,且包裝做工粗糙,應是小作坊無證加工,違規生產。
再次小賺了一把後,付導遊顯然並沒有滿足。他說,這次行程緊張,很多遊客來不及買土特產回家,他將順路找個超市給停一下。“大家放心,這不是購物店,是我們當地人常去的平價超市……”
來到超市,記者發現,裏面基本沒有本地顧客,相反,購物過程中,又有一批外地遊客被導遊帶過來。記者留意到,該超市的商品價格並不低,以當地特產“花橋”牌215g辣椒醬爲例,記者曾在一農副市場買過幾瓶,是10元三瓶,而在這個超市,一瓶售價12元多。
出門一趟,總要帶些當地的特產回去。即便有遊客察覺出異樣,但已經沒有時間再去別的地方購物,只得將整箱整箱的土特產帶上了旅遊車。付導遊看在眼裏,喜在心中,甚至有些按捺不住地吹噓起來:“我自認爲還是個不錯的導遊。大家的錢包癟了,我的錢包鼓了。不能賺錢的導遊,不是好導遊……”
遊客:
“潛規則”已見怪不怪
記者瞭解到,這個旅行團是由大亞旅行社、途牛網等多家拼團組成,由桂林清新旅行社作爲地接社,全程負責。行程結束之際,記者採訪了部分參團遊客。
遊客任先生說,出來玩就是花錢來的,他不在乎多花幾個錢,但是,旅行社和導遊背棄合同,“變着花樣”騙錢卻讓他反感,“我買了2條銀飾品,10多盒羅漢果、桂圓乾,看來是上當了。現在旅遊的人越來越多,市場越來越大,執法部門應該管一管。”而遊客徐小姐等人雖然不滿,但卻稱無可奈何。“我知道旅行社的安排有很多違規,但這似乎已經成爲這個行業的‘潛規則’。我經常外出旅遊,早就見怪不怪了……”採訪期間,記者瞭解到,對旅遊維權的法律、渠道,多數遊客瞭解甚少,甚至認爲“反映也不會起作用”,“法不責衆”,“老頑疾,很難根治”。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部分旅行社,得到的答覆卻不盡一致。有的旅行社很重視,正在積極處理。而大亞旅行社調查後,負責售後的汪經理答覆記者稱:遊客任先生投訴的情況,我們“已擺平”了。記者詢問“如何擺平”,汪經理則迴應稱“沒有義務告知。擺平了就是擺平了,反正他不會再找了……”然而,任先生轉天就給記者打來電話稱,旅行社給他開出的解決辦法僅是“賠償200元”,別的事情,旅行社不管。“對於違規,大亞旅行社沒有任何歉意,沒有一絲誠意,我無法接受……”
本報與負責地接的桂林清新旅行社取得了聯繫。該社負責人稱上述違規都是導遊的個人行爲,旅行社並不知情,對旅遊中的“管理不善”、“導遊的私自行爲”表示歉意,稱已“召開導遊會議進行整頓和教育”。此外,對導遊付某“罰款1000元,停團一個月”。至於侗寨推銷的銀飾品,肯定有虛假成分,“您也不用鑑定了,拿過來,我們會根據‘假一賠十’原則賠償……”
旅遊質監所:
將嚴查旅遊陷阱
市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所負責人稱,對於記者暗訪中發現的問題,該所將與相關旅行社取得聯繫,調查處理。對於本地旅行社,一旦確認有違規行爲,將嚴肅處理。對於涉案的外地地接旅行社,將聯繫廣西當地旅遊部門,通報情況,協調查處。
該負責人介紹,上述旅遊“潛規則”,是國內旅遊市場普遍存在的現象,該所近年來加大對旅遊市場的規範、查處力度,取得了明顯效果,但仍偶有違規行爲發生。現行的《旅行社條例》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對旅行社和導遊的違規,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例如,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對旅行社,除責令改正外,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導遊,暫扣導遊證3至6個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遊證或者領隊證。此外,按照規定,導遊不得向旅遊者兜售物品,違者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對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擊水律師事務所盧彥民律師稱,新的《旅遊法》即將實施,該法的出臺恰逢其時,對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有效解決欺客宰客行爲做出了更明確的規定。盧律師特別指出,該法明確提出,旅行社、導遊不得利用旅遊購物收取回扣和賄賂,情節嚴重的,將涉嫌犯罪。也就是說,這些行業通行的“潛規則”,已不僅將面臨經濟處罰、資質吊銷,而將上升到刑法打擊犯罪的層面。希望引起廣大旅遊從業者的警惕,自覺規範導遊行爲,不要鋌而走險。
記者手記
讓“潛規則”在陽光下消亡
記者近年來曾多次參團旅行,應該說,這次的整體安排,應該還算不錯。在以往,導遊強索小費、強制消費等,屢見不鮮。通過這次體驗,記者明顯感受到,本市旅遊市場的整頓,已經見到一定成效。
但是,這並不能成爲容忍旅遊“潛規則”繼續盛行的理由。記者調查中發現,本市旅遊市場仍有諸多治理難點,仍需下猛藥、施重拳。而不能讓遊客“見怪不怪”,繼續無可奈何地接受。
日常生活節奏的緊張,讓旅遊、度假成爲更多人的選擇。旅遊市場的規範與否,直接關係到市民的幸福指數。徹底規範旅遊市場,將會使更廣大羣衆受益,也將是開展羣衆路線教育活動的重要成果。
劣幣驅逐良幣,是不變的市場法則。採訪中,多個旅行社負責人稱願意市場規範,共同把旅遊“蛋糕”做大,但是,“別的旅行社都搞潛規則,都利用不法手段獲利,我們不學,只能失去市場,只能等死……”新的《旅遊法》即將實施,正是整頓市場的良好契機,旅遊主管部門應藉機加大整頓力度,徹底根治侵害遊客利益的潛規則。
在法治的陽光下,任何“潛規則”都將無處可逃。(本報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