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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就地就近城鎮化、就地就近市民化、就地就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正當其時。
所謂就地就近城鎮化,是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後,農村人口不再向大中城市遷移,而是在原居住地一定空間半徑內,依託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實現就地就近城鎮化、就地就近市民化、就地就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城鎮化模式,即“三個就地就近”。這對推進農村城鎮化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從我國宏觀政策層面、國際經驗、各地展開的試驗、發展模式、現實選擇等因素看,我國開展就近就地城鎮化可謂正當其時。就地就近城鎮化應當把握以下幾個問題:
轉變發展理念,堅持科學規劃先行。必須把規劃作爲推進農村城鎮化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一項重要工作,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和引領作用,促進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科學佈局。要按照全域規劃的理念,堅持高標準、高起點編制好農村城鎮化發展規劃,並與產業發展、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規劃相銜接,做到“四規合一”。尊重農民意願,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現實需求,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城鎮化,絕不能搞“一刀切”和盲目在農村“造城”。積極引導農民第四輪建房熱潮,堅持“不在沒有規劃的地方建房子,不建沒有經過設計的房子”,爲農村城鎮化預留髮展空間。
強化產業支撐,積極促進穩定就業。實現農村城鎮化“三個就地就近”的核心和關鍵是產業發展,必須把產業支撐放在農村城鎮化的首要位置,通過產業發展完善城鎮功能,拓展城鎮新的發展空間,培育和增強城鎮的競爭力,使農民不僅“搬得進”,還要“住得起、穩得住、能致富”。做大做強縣域經濟、鎮域經濟和民營經濟,增強就業吸納能力,形成農民增收致富的穩定來源。優化創業環境,鼓勵和吸引在大中城市務工、有一技之長和一定資金積累的農民工迴歸創業。
完善城鎮功能,提高綜合承載能力。農村城鎮化並不等同於“低端城鎮化”,需要有比較齊全的基礎設施和完善的公共服務。通盤考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的配套,按照城市化的標準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綜合功能,培育宜居、宜業、宜商的優良環境,促進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輻射,建設幸福美好的農村新城鎮。強化公共服務功能,保障公共服務公平、均衡供給,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實現城鄉互動發展。同時,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資源,抓好城鎮污水、垃圾、噪音和環境治理,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釋放改革紅利,着力破解發展難題。一是改革戶籍管理制度,以城鄉一體化、遷徙自由化爲目標和方向,剝離戶籍內含的各種權利和福利,打破城鄉分割的農業、非農業二元戶口管理結構,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真正進入市場,提高農村徵地補償標準,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同權同價參與城鎮開發,形成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和宅基地使用權制度改革,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讓農民帶着資產進城。三是改革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將農民納入社保範圍,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制度,確保城鄉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各項權利和發展機會。四是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打破行政壁壘整合行政區劃,適度合併村莊和小城鎮,適度降低設市標準,支持有條件的中心鎮發展成爲小城市,實施經濟發達鎮擴權改革,下放部分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激發小城鎮發展活力。五是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整合盤活農村各種資源,特別是土地資源,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多元化投融資體制,積極探索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發行債券等建設融資手段,提升金融對農村城鎮化的支持,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通過BT、BOT等模式參與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六是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轉變基層政府服務職能,加強和改進農村羣衆工作,打造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平臺,構建新型農村城鎮化管理和服務網絡。同時,積極做好歷史名城、名鎮、名村和文化自然遺產的保護,努力提升農村城鎮化的品位和內涵。七是創新農村城鎮化推進工作機制,農村城鎮化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適合,必須尊重城鎮化發展規律有序進行。(劉田喜方亞飛)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