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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今年4月3日廣州市教育局公佈了《2013年廣州市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意見》,提出從明年開始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7月31日,在新聞發佈會上王東副市長再次確認了這一政策,“高中擇校我們明年就會取消,以後高中錄取跟大學錄取一樣,差一分都不行”。
公辦普通高中列出“公辦擇校”的招生科目,在一定比例的條件下,對選擇“公辦擇校”的考生“按成績高低順序錄取”。這是唯一經過教育部批准的擇校。
在教育產業化的思維下,有不少人認爲高中不屬於義務教育,可以拿出一定比例招收“擇校生”,讓那些成績稍低而又願意支付高額“擇校費”的考生能夠憑鈔票進入沒有達到錄取分數線的學校。而收取的擇校費則用於學校的建設。來一個教育經費不足,靠富裕家庭擇校來補充的“先富幫後富”。他們不僅不顧這些考生的學位實際上是“寒門子弟”被擠出的結果這個誰都清楚的事實,而且還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爲自己的這種不公平辯護。
2007年我在政協全會上提出了取消“公辦高中擇校”科目的提案,落實教育“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得到的回答是“條件還不成熟”。條件不成熟,就應該創造條件去取消。我們堅持要教育廳拿出取消的誠意,選擇試點地區試點。當時選擇了越秀區。但我發現,公辦擇校取消之後,又出現了“借讀生”,收費更高,更加不規範錄取。看來優質公辦高中學位這種資源短缺,纔是根本原因。
在許多非戶籍考生只能報考公辦高中擇校生的條件下,擇校生錄取線高於計劃生錄取線的倒掛現象,打破了用鈔票買學位的美夢,而擇校生變成了“非戶籍考生”的拼搏考場。
取消公辦高中擇校生的招生科目,就徹底的讓“非戶籍考生”用錢買學位的夢破滅。而要力求取得“四個門檻”(常年固定的工資、固定的住處、穩定的社保繳納、完整的初中學歷)。在戶籍考生和符合四門檻條件的考生裏,纔會有“高中錄取跟大學錄取一樣,差一分都不行。”取消公辦高中擇校生,是一個強化“戶籍”不平等的基礎上的平等。
究其原因,還是“公平”是有條件的,公平的範圍越廣,財政負擔的範圍也越廣,財政負擔的層級就越高。在公辦高中的財政負擔由廣州財政負擔的條件下,完全對“非戶籍考生”開放“異地中考”,的確“全免”難度太大,在對待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的問題上,我們只能要求“不落後於全國其他城市”。這是符合實際的一種決策選擇。
取消有違公平的公辦高中擇校,向着取消“鈔票學位”侵佔計劃學位的不公平邁進了一大步。我們還要進一步隨着戶籍制度改革,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成爲“戶籍人口”,進一步打破戶籍壁壘下的不公平。
總之,公辦學校要堅持公平的原則,把不公平的特殊的優質訴求讓民辦學校去滿足,這個辦公辦教育的觀念必須通過“羣衆路線教育活動”來不斷強化,不斷鞏固。(王則楚廣東省政府參事)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