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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大型超市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指導規範》在試行一年後於近日正式實施,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商場超市臨界食品卻與正常食品混放銷售,相關管理措施正遭遇“軟執行”。
《天津市大型超市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指導規範》中明確,臨界食品主要包括兩種:(一)保質期在30天以上(含30天)的,臨近保質期爲保質期屆滿前7天; (二)保質期在3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爲保質期屆滿前2天。《規範》還明確,大型超市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櫃)”字樣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界定標準,並向消費者明示:“請您理性購買並注意在保質期內食用”。
臨界食品未放進專區
7月30日中午,記者在海光寺家樂福的多個貨架前發現,保質期本身較短的麪包、酸奶、熟食等,部分食品臨近保質期,但仍未放在臨界食品專區。雨潤京醬香肘還有一天就超過保質期,卻仍和還有較長保質期的產品混放一起銷售。一款賓堡麪包上標明:5月1日—10月31日期間保質期五天,11月1日—次年4月30日保質期爲六天。但在7月26日生產的麪包已是保質期的最後一天,卻仍然放在貨櫃上,沒有打折促銷也沒有明顯提示。
快到保質期屬於臨界食品的,卻沒有被放置在臨界食品專櫃,那麼臨界食品專櫃裏又放置了什麼呢?在家樂福超市,記者在拐角處看到專門爲臨界食品設置的銷售專區,但櫃前琳琅滿目的乳製品均在保質期內,工作人員小聲說,設置這個櫃子主要是應付檢查。
濱江道沃爾瑪的收銀櫃臺旁也專門設置了“臨近保質期商品專區”,並附有標語:請您理性購買並在保質期內食用。可仔細查看貨架上陳列着不同品牌的葡萄乾,離保質期還有一年,不屬於臨界食品。
搞促銷賣掉臨界食品
一位曾經在連鎖超市工作過的管理人員透露,超市臨界食品,絕大多數仍採用促銷形式銷售出去,且是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的。事實上,一旦把臨界食品放在專櫃內,無論採用什麼銷售方式,產品根本無法銷售。一旦臨界食品集中展示,結果是這部分產品都砸在商家手裏,最終只能無奈銷燬,超市將面臨較大損失。利益使然,絕大多數超市仍希望儘快把臨界食品銷售出去,因此不願意明示消費者“這是臨界食品”。
天津商業大學法學專家吳春雷指出,國家工商總局和本市工商部門多次出臺規範,要求商場超市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開闢臨界食品專區進行銷售,但是他們卻受利益驅使,打折扣執行臨界食品的相關規定,不斷弱化臨界食品專櫃的作用。他建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約束相關商場和超市的違規行爲。(記者李鴿實習生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