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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國人眼裏,酒桌是最重要的社交場合。再難辦的事,一到酒桌上就搞掂啦。所以,手上有點小權力的人,多半是酒桌上的常客。當然,也有過不了“酒精考驗”關的。安徽潁上縣近日就發生一起“國土局幹部酒後意外身亡”事件,引發社會猜疑。記者調查曝光“喝死人”背後的內幕:是當地國土局幹部逼辦事羣衆請客,醉酒丟了命。
這事鬧大了!上面三令五申,狠剎吃喝風。年初“八項規定”一出,即便膽大妄爲者,也懂得風頭上避一避,至少行事隱蔽些,找私密的會館招待所,過過小酒癮。這幫兄弟倒好,頂風犯案不說,還要讓“磕頭求人”的辦事者出血,害得買單人錢不夠,只好將駕照押在飯館裏。結果,喝得忘乎所以,竟將同事的命搭進去了。
這就叫,小小酒杯,映出官場百態。上頭來人了,要喝;兄弟單位來人了,也得喝;上門辦事的,要報批要蓋章,那更得喝!而且,一次兩次不夠,還得多喝幾場,喝得變成“酒友”,事或許就容易辦了。就像這場酒局的“買單人”,一個農民企業家,爲了辦土地證,今年到國土局少說也跑了100趟,天天就跟到國土局上班一樣,請客的次數,“都不敢講”,但證終究還是沒辦下來。小民求人辦事,難啊!
到政府機關辦事,不請客不喝酒就不行嗎?這你就不懂啦。你能跟有權人搭上話、上酒桌,那已經是“很有面子”了。君不見,多少人到機關辦事,跑了一趟又一趟,想拜“菩薩”,連廟門都摸不到呢。今天這個手續不全,明天又缺那個章,後天,又說科長處長開會去了,總之,白跑多少趟,手續到底怎麼辦,仍是一頭霧水。能跟機關辦事的人喝上酒,已經是“有門路”了。
但這也不敢打包票。機關科室疊牀架屋,權力錯綜交叉,這座“山頭”攻下了,那條路上還有個“攔路虎”。小科員的關節打通了,但處長、局長不簽字,不發話,一切都白搭。所以,有時,光靠“感情鐵,喝出血”未必解決實質問題,還要再找找更硬的“關係”,甚至於“金彈銀彈”開路才行。
所以,酒局乾坤大,關係萬千重。權力處於黑箱中,曖昧的酒局便生生不息,酒場“烈士”也前赴後繼。而酒酣耳熱的背後,又透着多少權力的蠻橫和小民的無奈。只有那一天,將權力真正置於陽光下,程序透明,纔敢說,酒不必喝了,事,也能辦了。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