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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1日,江西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該縣西牛鎮星村路查處一起“校車”超員運送參加暑期培訓班的農村“留守兒童”,超員達190%。
當日下午,該大隊城區二中隊民警在轄區星村路段巡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17:36時許,一輛贛BY85××的噴有“校車”標誌的麪包車進入民警的視野,從駕駛室擋風玻璃隱約可見車內站立的部分兒童,該車車門、窗戶緊閉,民警按慣例示意該車靠邊停車例行檢查。
當民警打開車門的一剎那,被車內密密麻麻站着、靠着、彎着、座着的“留守兒童”捏了一把汗,車內空氣混濁、悶熱。民警把車內兒童一一抱下車,一清點,核載9人的麪包車,整整裝了隨車老師、兒童及駕駛人26人。
據瞭解,該車裝載的兒童均系星村某幼兒園參加暑期培訓班的兒童,大部分是農村“留守兒童”。爲了使兒童能及時平安回家,不讓兒童家長擔心,民警要求該車駕駛人陳某及隨車老師按照車輛核載人數逐條線路將24名兒童逐個送回家。
隨後,深入該幼兒園,對該園法人代表、駕駛人講解公安部124號令接送學生車輛相關的法律法規,通報撫州南豐“7.23”貨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點宣傳了麪包車超員的危害後果。
8月1日,該交管大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該起“校車”超員駕駛人陳某記12分,處罰1900元,對該幼兒園下發整改通知書。(郭宏鵬黃輝通訊員劉羣衛張軍譚玉英)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