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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犯罪嫌疑人王某事先偽造房產證,並以此作抵押,騙取錢款35萬元。近日,王某被寶坻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8月至11月間,犯罪嫌疑人王某以乾土方活兒資金周轉不開為由,將事先偽造好的假房產證作抵押,經時某介紹,先後向岳某、劉某、尹某三人借款共計人民幣35萬元,並簽訂了借款合同,許諾每月支付15000元利息,期限為三個月。然而,還款期限已到,時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欠款,但對方每次都敷衍了事,時某認為王某的房產證在自己手裡,應該還是有保證的,因此自掏腰包將欠款墊付了。沒想到等時某再聯系王某時,發現王某手機關機,人也不知去向,便發覺事有蹊蹺。於是時某到漢沽區房管局去諮詢,房管局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兩個房產證都是假的。時某這纔明白自己被騙,遂報了警。(記者郭佳 通訊員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