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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舉報者不能只是口號
江蘇徐州郭元鵬
一位市民向政府設立的市民熱線舉報某公務員公車私用,不想次日卻接到了被舉報人的責問電話。
目前各級政府提倡實名舉報,當“公車私用”的舉報都會被泄密的時候,人們不免存些擔憂,若舉報那些有嚴重腐敗問題的官員,將會帶來什麼後果。那些因爲舉報被打傷、打殘的,甚至是丟掉性命者還少嗎?這些都是因爲舉報者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造成的。
在這起泄密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值得思考:當羣衆意見被記錄後,在逐級解決的環節上,爲什麼需要把舉報者的電話號碼和個人信息一同反饋給涉事單位?羣衆反映的問題有必要非要“輪迴”一樣的讓涉事單位自己解決嗎?接線員、值班員泄露舉報信息應怎樣懲處?
深入基層“身”入還需“心”入
山東滕州張崇明
當前,全黨都在積極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很多黨員幹部努力改進工作作風,用更多的時間深入基層,深入羣衆,聽意見、查不足、找問題,此舉深受基層羣衆歡迎。但也有少數地方的個別幹部將“深入”走了調、變了味,只重形式,不解決實際問題,入“身”不入“心”。
“深入”的目的,是爲了體察民情,瞭解民意,傾聽民聲,改進我們的工作,積極有效地解決各種問題。黨員幹部“深入”必須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做到下去要有計劃、有安排、有課題,回來要有報告、有總結、有講評,並把“深入”的情況與幹部獎懲、選拔任用結合起來,使“深入”幹部既有壓力又有動力,從而增強幹部“深入”的實效性。只有這樣,才能得到羣衆的信任和擁護。
《人民日報》( 2013年08月07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