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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傍晚,上海高院法官在夜總會娛樂並參與色情活動一事有了處理結果:陳雪明等4人被開除黨籍並行政拘留,王國軍留黨察看並撤職。
與“法官”、“集體”、“招嫖”等字眼相比,涉事夜總會所在的度假村屬於黨政機關出差會議的“定點飯店”,巨大的反差更刺激着公衆的神經。如今度假村被要求停業整頓,“定點飯店”的銅牌也已摘下,但諸如“層層把關、絕對安全、全套服務、還有發票”等對“定點飯店”的質疑還在發酵。
“定點”怎麼“定”出來的
副部級住“五星”,一天也只能600元
5000家,這是2013年至2014年全國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的數量,與6年前首批2600家相比,翻了近一番。
“定點”二字雖引發“不明真相的羣衆”無限遐想,但這是財政部完善公務接待制度的一項有力舉措。2006年末出臺的《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中央國家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實行定點辦會。”以加強對公務消費的監管,遏制浪費與腐敗。
“定點飯店”通過政府統一採購、酒店自願投標產生。國管局負責北京地區,各省級財政部門負責當地飯店的“定點”採購與確認工作,基本原則是“數量適當、佈局合理、檔次適中、價格優惠、公開公平、上下結合”。
各項條件中,要數價格限制最爲硬性——據《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住宿與報銷標準(上限)爲“副部長級住套間,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住標準間,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兩人住一個標準間,每人每天150元。”
由此,原則上定點飯店的最高採購價格爲套間600元、標準間和單間300元。2008年財政部規定,“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爲主,四、五星級飯店能夠接受本次定點飯店政府採購的價格要求,並提供不低於飯店總客房數70%的協議客房,可以參加出差定點飯店政府採購。”換句話說,成功“定點”並簽了協議後,哪怕是副部級人員住“五星套房”,也不能超過600元。
“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顯示,北京市2013年至2014年共有131家出差定點飯店和324家會議定點飯店(二者有重疊)。以二、三星級酒店和未標星級的招待所爲主,也不乏四、五星級高檔酒店的身影,還有多家田園、山莊、溫泉等度假村。而無論門市價看起來如何高不可攀,“協議價”通常都能控制在各區的最高限價內,顯得很是和顏悅色。
“五星”酒店怎麼釣業務
市場價的房間有,協議價的房間沒有
“定點飯店”推行6年多,爲公職人員提供了物美價廉的服務,但個別飯店“不老實”違反協議價,幫忙開發票“遮掩”問題消費等情況,也不容忽視。
對於一線城市的高檔酒店而言,協議價常常是“看上去很美”。毗鄰金融街的五星級北京國賓酒店,雙牀標準間門市價2200元,協議價爲398元。記者以機關開會爲由,覈實此價格。酒店聯繫人盛先生稱是真的,不過得看到時有沒有房間。而據《法制日報》3月份的報道,同樣是這家酒店,銷售經理表示沒有協議房,但有價格稍高些的650元房。
五星級的北京金霖酒店,雙牀房門市價3580元,協議價僅爲280元。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以此價格預訂9月底的房間時,一位酒店聯繫人起初很困惑,“280元?我們可是五星級酒店。”轉而她恍然,“哦,我知道,你說的是政府採購吧?說實話‘央採’的價格我們是給不了的,太低了。不止我們,別的高檔酒店也不能那麼低。”記者表示,詢問過北京國賓酒店,說只要有空房就可以按協議價來。這位聯繫人笑說,“他們就那麼說,到時候也不按那個價,或者就跟你說沒房了。”
《法制日報》稱其爲“釣魚銷售”:你以爲協議價很便宜,等你電話打進來了,告訴你,市場價的房間有,協議價的房間沒有。
發票上的文章怎麼做
會議費就像個“籃子”,什麼都能裝
據這位聯繫人“透底”,酒店接待黨政機關是訂一個房間,收兩個房間的錢,“最低到550元一間。”記者猶豫550元超標不好報,對方稱沒關係,根據在酒店的“綜合消費”情況還可以談。“我不知道你們的標準是多少啊,假設每個人是在1000塊錢左右,那各方面花的錢我們會幫忙控制,再做個調整,最後都可以做成會議費。”
在發票上做文章,對酒店來說不新鮮。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告訴本報記者,理論上目前發票應該只有“會議費”、“住宿費”、“餐飲費”三種。“很多飯店住宿費還含早餐,那餐飲費就是午晚餐的費用。早先‘橫幅200元’之類也有發票,‘八項規定’之後都不能再報了。”
“發票有限,但現實是殘酷的”,葉青感嘆。他把會議費比成一個“籃子”,飯店提供的購物、娛樂、甚至黃色消費等,什麼都能裝進去,錢花多了可以通過虛報參會人數來找補。“比如開個什麼會,亂七八糟花了4萬元,把參會的20個人寫成40個人,一平均就不超標了。財政局報銷只認定點飯店的發票,每一單會議究竟有多少個人來開?飯店不可能說,人家又不想得罪你,真實性很難複查。”
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則表示,定點飯店通常用公務卡結算,除了上述三種發票,個別飯店還會有“接待費”。發票最下面一行有個“備註”,明細體現在這裏。“你要求怎麼寫,飯店就怎麼寫,比如多少人蔘會、用了什麼會議室、多長時間……如果你不要求寫,飯店也不會自作主張替你寫。”
【較真】
定點飯店,不能“定”了就完
竹立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對於推行“定點飯店”這種制度,我是比較贊成的。爲什麼要有定點飯店?它價格不是很貴,算是中等,會議室、住宿,餐飲等各方面又基本能滿足需要,在提供舒適、衛生的服務的同時,又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再一個,“定點飯店”更容易控制,對公務活動也有更好的監督,出現什麼問題可以及時查處。
“定點飯店”不是說硬件達標就行,“定”了就完。政府對於成爲“定點飯店”的酒店,在平時的相關審查方面,要比其他飯店更爲嚴格。因爲你是通過申請、投標這麼一個公開透明的過程,自願被“定點”,就表示你要承擔更多把關和對自我的約束,體現出你“定點”的差別。飯店在度假村,裏面又有KTV、夜總會這些,它怎麼能成爲黨政機關的定點飯店呢?
葉青(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定點飯店”要“乾淨”,沒有雜七雜八的東西最好。上海那家定點飯店是個度假村,還有“點歌公主”……是不是已經超出了民衆對於“定點飯店”的理解?
我說過因爲“會議費”的萬能,有的單位明明有會議室,非得到外面去開。有些定點飯店半年結一次賬,一張大發票,什麼都包括進去了。解決“恐怖”的會議費問題,要推行國庫支付制度,把“領導審批制”變爲“企業申報制”。比如某個部門今年打算開10個會,分別有多少人、在哪些定點飯店開,交申請到財政局。批准之後就相當於劃了“上限”了,實際花銷後,由財政部門直接通過國庫向酒店支付,超過“上限”不予支付。這樣酒店基於自身利益,肯定能控制好成本,不會“縱容”公務人員購物、娛樂等等。(魏婧)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