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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取證難,警方罰了偷拍者500元了事
清涼美女防走光秘籍:側身上扶梯手壓裙擺
昨日上午,一名高個男子因為在大街上偷拍美女裙下風光被帶到了派出所。民警在他的手機裡搜出了4個女孩的裙底照。
因為取證難,最後,該男子被罰款500元了事。高溫天氣裡,清涼女孩如何防止走光被偷拍呢?我們給你搜羅了4招。
他偷拍女孩裙底被帶到了派出所
8月8日7點剛過,陳寨村西頭一家胡辣湯攤位前,准備上班的肖女士剛出家門,就感覺到有人在自己背後拍照。
肖女士感覺到這個大個子男子在偷拍自己,就立刻打電話報了警。
隨後,民警把該男子高某帶到東風路派出所陳寨警務區。
高某說自己在用手機看電影,並沒有偷拍肖女士。
雖然民警在高某的手機裡沒有找到肖女士的照片,但是,翻出了4張女孩裙子下的照片。
高某說:“這是我昨天在街上偷拍的,閑著沒事,拍著玩呢。”
高某交代,這些照片他都是趁漂亮女孩不注意,把手機放在女孩裙子下面偷拍的。
穿短裙的女子是他偷拍的目標
其實,高某有個幸福的家。26歲的妻子長得很漂亮,是市內一家醫院婦產科的護士。2歲多的女兒乖巧活潑,牙牙學語,聰明可愛。父母都已退休,但是,還在沒日沒夜地打工掙外快。
唯獨他整日裡游手好閑。
今年入夏以來,他迷戀上了黃色網站,大部分時間都和電腦做伴。他開始喜歡上了偷拍女孩的行當。
高某講,他偷拍的對象都是穿短裙的漂亮女子。
之所以選擇短裙女子下手,是因為短裙容易偷拍,只要一彎腰就能將手機放在裙子下面。
他在找到目標後,會在後面跟隨,趁其不注意,用手機放在女孩的裙子下面偷拍裙底風光。
懲處偷拍行為面臨取證難題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6項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辦案民警稱,對偷拍行為的處理面臨取證難題。像上文中被偷拍的女性已經離開,無法指證。“這也不能怪她,有誰會留下來作證,指認哪張照片上的內褲是自己的?”民警告訴記者,這些偷拍照片沒有被偷拍者的臉部,取證非常困難。因此,警方對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面對高某相機內4張女性內褲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