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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名外地來津人員在本市租房做假證牟利,短短半年間,制作了包括學歷證、房產證、戶口專用章在內的大量假證、假章,後窩點被警方查獲。日前,三人已分別被北辰區法院判處刑罰。
被告人謝某、胡某、寧某均系湖南省來津人員。自2012年8月起,三人先後在本市北辰區某村的租住處參與假證件、假章的制作。今年1月27日,三人在上述窩點制作完假證件後,在返回居住地途中被警方查獲。民警在謝某駕駛的汽車上及窩點內查獲大量假證件、假公章及打印機、掃描儀等制假工具,其中假證件包括戶口簿、營業執照、房產證、畢業證等,假公章包括戶口專用章、學歷證書專用章等。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法院以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及偽造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對被告人謝某進行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及偽造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對被告人胡某進行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同時,鑒於被告人寧某系未成年人,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及偽造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決定對其執行拘役7個月。(記者孫啟明 通訊員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