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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獻血者健康體檢要求》國家標準已實行一年多,此標準最大的變化在於獻成分血的時間間隔由原先4周縮短至2周。昨天,記者從市血液中心瞭解到,這項新條款帶來了本市獻血量的大幅增長,截至目前,今年本市成分血獻血量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0.9%。但新國標中嚴禁的高危行爲者獻血現象依舊存在,市血液中心提醒,高危獻血者造成傳染病傳播的,需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日前,本市血液中心在進行血液標本核酸檢測時,發現一例艾滋病毒感染者,當時工作人員立即將該獻血者進行拉進黑名單處理。市血液中心主任楊文玲介紹,不安全的血液會危害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因此新國標規定,具有高危行爲的獻血者不應獻血,如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爲,或具有經血傳播疾病風險的,包括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獻血者捐獻具有傳染性的血液會給受血者帶來危險,應承擔對受血者的道德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77條、《艾滋病防治條例》第38條和第62條規定,高危獻血者故意獻血,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本市已實現血液管理信息化,全市獻血者情況信息共享,可實現從“血管到血管”之間的血液全流程監控。同時,該信息化系統可以對所有血液進行動態化管理,一旦發現有患者出現輸血反應,能通過系統及時查找問題環節。楊文玲介紹,在進行血液檢測時,一旦發現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不宜捐獻血液者,將對這些高危獻血人羣進行永久淘汰,屆時本市任何獻血點將不能再接受其獻血,確保患者用血安全。記者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