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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財政廳印發了《山東省省直行政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準(2013版)》(以下簡稱《標準》),對我省省級駐濟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配置部分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傢俱兩大類固定資產製定了“標尺”。
《標準》對省直行政單位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傢俱等資產的數量和價格設定了最高限額,對資產的最低使用年限作了限制性規定。其中,臺式電腦的最高配置標準爲每人1臺,價格上限爲每臺6000元,最低使用年限標準爲6年;每個處級、廳級崗位筆記本的最高配置標準爲1臺,價格上限爲每臺8000元,最低使用年限標準爲6年。同時,要求單位臺式機加筆記本電腦總數不得超過編制內實有人數的150%。廳級幹部辦公室辦公傢俱的最高配置是辦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張、文件櫃1套、書櫃1套、沙發茶几1套,及其他各項,價格上限爲每人20000元,最低使用年限標準爲10年。
據山東省財政廳行政事業資產處介紹,這是我省首次制定出臺省直行政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標準》中規定的資產數量和價格,是單位可以配置資產的最高限額標準,不是必須要達到的標準。要求各單位現有資產超過配置標準的或價格未達到配置標準的仍繼續使用,待現有資產報廢處置需新增資產時,再按此標準執行;各單位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標準限額內優先選擇配置低能耗設備。
我省制定省直行政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準,既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要求,也是加強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需要。
下一步,省財政廳將逐步實行按《標準》審覈部門預算,對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資金申請不予安排。按照動態調整原則,省財政廳今後將陸續制定其他類別的資產配置標準,逐步建立健全標準體系,並根據公共服務保障要求、財力狀況、政府採購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更新。(記者王茂林 通訊員 王海紅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