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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考生,包車去參加考試。不料,車子途中出了故障,導致考生錯過了考試。考生遲到的損失,該怎麼賠呢?
近日,永康市工商局處理了一起包車消費投訴。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如何賠償考生遲到的損失。
8月17日,永康、武義的21名考生,乘坐包車趕往蕭山。他們要在上午9點準時參加由國家統一組織的中級職業技能考試。這輛車,是從永康某公司租的,租車時交了500元定金,約定往返費用2200元。
17日凌晨4點50分,車子從永康準時出發,途徑武義上高速。可沒多久,考生們乘坐的車輛便出了故障。
考慮到時間緊迫,即使租車公司再次派車,也很可能錯過考試,於是,考生們決定自行安排車輛前往。
21人分乘4輛小轎車,火速趕往蕭山。但是,趕到時已是9時40分了,遲到時間超過半小時,進不了考場。
這意味着,之前他們爲考試交的3210元報名費打了水漂。參加下次考試,還得另外交錢。
考生認爲租車公司違約,索賠考試報名費,租車公司卻只肯退還定金500元,雙方多次協商不成,求助當地工商局。
永康工商局經過調查,包車時, 500元定金已付清,2200元運費還沒付;包車在武義縣境內出故障後,雙方協商具體解決方案時花了不少時間;租車公司沒有完全履行包車合同情況屬實,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經永康市工商局調解,商家返還定金,另向每人支付500元作爲補償。(通訊員翁長武記者陳久忍)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