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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王秀霞的大媽日前被曝名下擁有上千北京車牌,她已申請將所有車牌註銷,“租用”王秀霞名下車牌的車主,已接到車管所通知,讓前去辦理車牌註銷業務。(25日《羊城晚報》)
買車是消費者權利,車牌號也只是一串數字組合,不需政府一分錢投入,天然存在且取之不竭。因此,買車上牌須經“行政許可”,合理性本身值得商榷。這或是現代城市爲緩解交通擁堵,而要求人們做出的權利犧牲。既是權利犧牲,就必須做到公平。如北京之前規定上牌要北京戶口,就是典型的戶籍歧視。“最牛大媽”如此受人關注,原因同樣在公平二字:憑什麼別人買車還要掛她名下,向她“租”車牌,給她交“租金”?
有人說,王秀霞只是黃牛羣體的一個代號而已,“最牛大媽”上演的車牌“神蹟”,顯然也不會是一人之“傳奇”。那麼,她究竟從哪裏搞到這麼多的車牌?不排除購車政策的不連續性,讓“最牛大媽”鑽了政策的空子,但事實真就如此簡單嗎?
按一個車牌年“租金”1萬元計算,“最牛大媽”的上千車牌就是上千萬元,如此空手套白狼的暴利,不應該只是“主動申請將名下全部號牌註銷”那麼簡單。車牌註銷了,那些交了“終生租金”的車主們怎麼辦?不退錢算不當得利還是經濟詐騙?更何況,暴利全都在“最牛大媽”們腰包裏嗎?如果有人蔘與分贓,是否應該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