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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教育部發布了“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徵求意見稿),這距離最早的一次教育部減負令已經相隔58年。58年間,關於減負的文件已達數十份,次次引起關注,卻次次無疾而終。此次的“十條規定”一出,立即引起各界人士的關注。但面對“小學不留書面式家庭作業”、“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計較”等規定,不少業內人士和家長紛紛表示,對此次減負的前景並不看好。
區縣教委副主任:
“小夥伴們”都被逗樂了
“在報紙上看到徵求意見的‘減負十條規定’的時候,我一邊看一邊不自覺地樂了,因爲有的內容確實看起來像是玩笑。‘小學不留書面式家庭作業’,看到這一條我第一個反應是:這個文章是不是寫漏字了。”某區縣教委副主任,曾經多年主管小學工作,在談到“減負十條”時,這樣描述自己的感受。
該副主任說,北京上學期發佈了自己的減負政策,全面推行八項減負措施,其中也有對小學作業量的規定:小學一至二年級不佈置家庭作業;三至四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30分鐘;五至六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小時;初中每天家庭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5小時。“我認爲這樣的作業量要求是科學合理的,因此學校也會努力去完成這樣的目標。‘學習’既包括‘學’,也包括‘練習’,如果小學全都取消書面作業,很多知識掌握得都不會牢靠,會對初中和以後的學習造成障礙。這樣的減負措施不符合教育規律。”
“一個政策出臺,必須合理,纔有可行性。尤其是在多條政策同時出臺的時候。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條無法落實,那麼整個條例就都會被大家當成流於形式的廢紙。即使其中有合理的可行的部分,也會一同被忽視。”
小學校長:
名校錄取有內部分數線
一名小學校長也認爲,“減負十條”不科學。“小學不留書面式家庭作業,那麼老師怎麼檢驗孩子的知識學得如何?孩子到了初中能立即適應‘課堂+作業’嗎?如果學校不留作業,家長們只能去求助校外培訓機構,這等於學校把責任推給了家長和社會,最高興的應該是培訓班吧,又多了個賺錢機會。”
對於“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計較”,該校長也不認同。“雖然這個觀念早就提出來,並要求學校執行,但實際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有各次統考的準確成績,而且也會對學校進行排名。初中招生的時候,越是名校越不按片區招生,他們會根據學生四五六年級的考試分數按權重算出總分挑選學生,很多名校都是有內部錄取線的。”
這位校長認爲,如果要完全按等級制評價,那麼首先要解決小升初問題。另外,很多時候,老師需要精確的分數統計來進行教學分析,甚至一些家長也希望知道孩子的具體分數和排名,這些都應該考慮。這位校長毫不客氣地說:“教育部領導該到基層走走羣衆路線了,不要坐在辦公室裏一拍腦袋一個主意。”
家長:
“你若認真,會輸得很慘”
對於教育部的“減負十條”,多數家長以一種聽見“狼來了”的心態表示:誰信以爲真誰犯傻。“那十條裏面,除了那條不靠譜的‘小學不留書面式家庭作業’,其他的都在以前的減負令裏出現過,但是有效嗎?”一名五年級學生家長說,“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採取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級評價”這一條北京市早就在實施,但實際上,各校都用自己的方式將“等級”細化。比如他家孩子的成績冊上,標註着“A-5”或者“B-20”,家長們都知道A代表85分以上,B代表70分以上,C代表60分以上,D代表60分以下,至於實際得分就是用100減去老師標註的分數,這樣家長就可以心照不宣地算出實際分數,這樣的等級制形同虛設。
教育專家:
越減越“負”在於缺乏問責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認爲,減負工作之所以多年不奏效,首要問題是政府沒有承擔好管理責任。
“學校間仍然以分數作爲競爭的指標,所謂的升學率仍然是衡量老師水平的標準。曾經有家長懇求我給他們介紹一所不用看學生成績排名的學校,最終的答案只有國際學校,一年要花10萬元學費。這就是目前中國的教育現狀:想接受正常的教育,只能花高額學費。減負應該從規範義務教育辦學秩序開始,政府應該起到應有的管理作用。而判斷政府是否‘動真格’減負的標誌,就是看是否查處了一批違反教學規律的學校和校長。
現在徵求意見的‘減負十條’,缺乏對政府問責的條款,這樣的減負措施,很難期待其實際效果。”
市教委主任:
沿用“八條”監測課業負擔
市教委主任線聯平表示:從目前徵求意見的“十條規定”看,可修改的空間還很大。但“十條規定”傳達出一個信息,就是減負力度還需要加強。北京市近幾天也在聽取老師和校長們對“十條規定”的意見,得到的反饋主要是希望“減負十條”能符合教育規律。大家認爲減負問題不應該一刀切,各地的具體措施要因地制宜。北京的減負工作在上學期有很大進展,實施了八條減負措施。新學期即將開始,北京的八條減負措施還將繼續執行,同時今年會特別加強對減負的督導,尤其是對課業負擔的監測。市教委督導室將對學校進行重點指導。
追根溯源
減負口號一喊就是58年
1955年7月,教育部就發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減負文件《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
1964年,教育部臨時黨組頒佈《關於克服中小學生負擔過重現象和提高教育質量的報告》。
1978年,鄧小平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學生負擔太重是不好的,今後仍然要採取有效措施來防止和糾正。”
1988年5月11日,國家教委專門發佈《關於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的若干規定》。
1994年11月10日,國家教委頒佈《關於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
2000年1月7日,教育部向全國各地中小學發出了《關於在中小學減輕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
2009年4月22日,教育部頒佈《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爲的指導意見》,再一次要求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2010年,國務院印發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首次將“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寫入教育規劃綱要中。本報記者李莉J063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