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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給“蒼蠅”留下“有縫的蛋”
江蘇徐州郭元鵬
近日,公安機關偵破周祿寶利用互聯網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系列案件,有這麼一個細節值得深思。
某小區居民發現開發商的一些問題,居民代表竟然找到周祿寶來維權,而且支付了好幾萬元費用,最終在“維權”的過程中,這周祿寶來了個倒戈,又收取了開發商80萬的錢款,幫着開發商說起了好話。
爲什麼居民代表維權不找有關部門偏偏找了周祿寶?爲什麼開發商面對敲詐不去報案而選擇“息事寧人”?至少有三點警示:有關部門要主動擔當,在發展的過程中總會有這樣或者是那樣的問題,出現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解決問題;開發商之所以願意以80萬的代價去“息事寧人”,是因爲他自身有問題;如果當地政府受理羣衆訴求渠道順暢,微博等“小溝渠”自然就沒有了吸引力。
消滅周祿寶這樣的“蒼蠅”,除了要準備些滅害靈和蒼蠅拍外,還需要儘可能不給他們留下“有縫的蛋”。
“按時簽到獎”有些荒唐
廣東深圳塗啓智
安徽某地政府每天10元的“按時簽到獎”,着實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按時簽到獎,折射出兩方面問題:一是當地幹部上班遲到現象非常嚴重,二是獎勵氾濫無原則,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究其實質,是當地機關幹部隊伍管理混亂。以師出無名的獎勵,褒揚那些踐行“單位人”應該不折不扣遵守的最低要求,又以象徵性的處罰懲戒那些連起碼要求都不能遵守的員工,一方面是懶政不作爲的表現,另一方面凸顯當地政府行政執行力極弱。幹部隊伍執行力如此之弱,何談“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效率之低下,按時簽到獎將其袒露無遺。
要提升工作效率,就不能對連最基本工作紀律都不能遵守的人如此遷就。按時上班簽到獎本來不該有,不能按時簽到上班者就是基本素質不合格的人,除了採取比象徵性罰款更爲嚴厲的處罰外,完全可以用紀律處分等強硬措施,從而敲響警鐘。
《人民日報》( 2013年08月28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