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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有什麼別有病”是中國人的一句俗話,特別是經濟困難家庭,大多都是因爲家中有重病成員才更加雪上加霜。昨天從市民政局瞭解到,本市採取多種方式緩解困難羣衆醫療負擔,將部分困難羣衆的醫保報銷檔次,由按照居民醫保最低籌資檔次參保報銷改爲按照最高籌資檔次參保報銷。
據悉,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瞭解到困難羣衆的醫療負擔仍然較重,通過與人力社保、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商,反覆研究,擬定了《關於調整完善醫療保障政策減輕困難家庭醫療負擔的意見》,並經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意見》中提出了多項具體措施,包括:提高農村五保對象和納入低保特困中的重度殘疾人、單親、失獨、城市“三無”人員的醫保報銷檔次,由按照居民醫保最低籌資檔次參保報銷改爲按照最高籌資檔次參保報銷。擴大醫療救助範圍。在現城鄉低保、特困救助和農村供養對象的基礎上,將未享受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和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鄉低保標準150%,領取物價補貼的低收入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制度,提高救助制度覆蓋面。提高醫療救助標準。救助對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用,醫療救助標準由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50%、2萬元以上部分救助55%調整爲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60%、2萬元以上部分救助80%。通過實施分段救助進一步提高醫療費用支出較高救助對象的保障水平。
同時,本市不斷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政策。在原收入抵扣政策的基礎上,對甲亢、I型糖尿病、耐多藥性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腦梗死五種大病患者的家庭,以及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的家庭,在審覈低保和特困資格時,按照低保標準50%覈減收入。對享受低保待遇的60歲以上老人和城市“三無”人員分別由增發低保標準的10%、50%提高爲增發低保標準的30%、100%。加大醫療臨時救助力度。在完善醫療救助政策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的作用,對低收入家庭低、殘、退、幼、學等情況聚集的家庭成員,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增加醫療救助次數。特殊困難人員醫療救助由每年救助一次改爲每半年救助一次,及時緩解困難羣衆醫療負擔,增強救助的可及性。本市還健全了生活和醫療幫扶機制。(記者 任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