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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幹活受傷,老闆拖着賠償款一直不給。法官上門要錢,老闆說什麼也不願出錢。兩人的談話,被老闆兒子盡收耳中,他覺得父親做法欠妥。28日,他瞞着父親湊齊了賠償款,獨自到法院幫父親結了案。(8月29日《現代金報》)
面對這個明事理、懂是非、尊重法律的孩子,做父親的既應該感到慚愧,也應該感到驕傲。而對社會來說,這件事則從一個側面暴露出當前法院判決的“執行難”問題。
從這位搬家公司老闆的衣着穿戴、家庭情況來看,他是完全有能力支付這筆6萬元的賠償款的,但是他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並且擺出一副“愛咋咋地,就是不賠”的架勢,這不正是我們常說的“老賴”行爲嗎?而對於他的無賴行徑,法院卻似乎毫無辦法,如果不是這個懂事的兒子動用自己的紅包錢,替父親賠付了這筆款項,那這起糾紛還不知要到何時才能解決。
然而一個現實的問題是,不是每個“老賴”都有這麼一個懂事的兒子,也不是每個兒子都願意拿出自己的私房錢替父親“還債”。換言之,官司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了結,完全是出於偶然、出於幸運。對於更多欠債不還、有錢不賠的“老賴”,最終還得靠嚴格執行的法律來威懾。具體到這起賠償糾紛中,既然這位“老賴”父親放出話來,讓法院去拍賣自己的房子還債,那麼法院爲什麼不啓動司法拍賣程序,看看爲了6萬元的賠償款,拍賣他價值上百萬的房子,他會不會着急,會不會馬上拿出錢來?
說到底,農民工維權不能依靠別人的“好兒子”,面對民事糾紛中的“執行難”,還得要法律硬起來。法律硬起來了,“老賴”才能軟下去,債權人的權益才能得到維護。特約評論員苑廣闊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