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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補充協議十簽署包含73項措施
本報香港訊(記者翁淑賢通訊員黎澤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在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十,其中包含了多項內地與臺灣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中優於CEPA的開放措施。新增的各項措施將有利於香港服務業進一步拓展內地市場,促進兩地經貿合作。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致辭中說,補充協議十是自2003年CEPA簽署以來,涵蓋最多措施的補充協議,部分措施在開放力度上超過近年的補充協議,有些更是業界殷切期待多年的。
補充協議十共有73項服務貿易開放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包括65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以及8項加強兩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各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由2014年1月1日起生效。累計至《補充協議十》,在CEPA下共有403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
出席簽署儀式的廣東省港澳辦主任、省推進服務業對港澳開放先行先試辦公室主任廖京山表示,CEPA補充協議十簽署實施,新增15項優惠政策在廣東先行先試,主要集中在金融、法律、檢測認證、通訊等服務貿易領域,開放程度和空間之大爲歷年之最,足以反映國家支持廣東進一步加快服務貿易開放步伐、探索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工作力度更大。目前,距離2014年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更爲接近,步伐不斷加快。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