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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周峯8月30日報道:據上視新聞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今天做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決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基礎上設立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內,對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調整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
決定指出,上述行政審批的調整在3年內試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應當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