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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30日電(記者姚友明)江蘇省泰州市一派出所最近陷入“贊助費”漩渦,當地相關部門的“神回覆”更是引起輿論譁然。儘管是以“贊助費”的名義收取費用,但仍掩飾不了其權力尋租的實質,必須予以堅決剎住。
面對網友實名舉報該派出所收取“贊助費”且不開票據,當地警方迴應開具了財政非稅收入票據且已及時入賬。按照這樣的邏輯,似乎開具了票據,公安機關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收取贊助費了。
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的經費由國家保障。《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也指出,“公安機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保障”。不要說強制攤派、強制企業贊助不行,即便是企業自願,公安機關也絕不能收。此前,陝西神木公安部門就因收受當地企業的自願贊助費而被調查,並最終全額退回,這也正是保證警察公正執法的需要。
近些年來,一些地方公權部門巧立名目收取費用屢屢被曝光。安徽省宿松縣一些個體戶被要求到派出所交“贊助費”,河北永年和邯鄲的貨車司機需要購買“罰款月票”……儘管這些都是特殊個例,但這些收費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敗壞社會風氣,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人們期待,對於收取“贊助費”這種違法亂紀的案件,要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決不能姑息。只有切實把公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真正接受社會監督,才能減少權力尋租空間,做到秉公執法、公正用權,切實維護相關部門的公信力。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