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7日訊記者萬靜工業和信息化部今天就《光伏製造行業規範條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該《條件》規定,光伏製造企業應採用工藝先進、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好、生產成本低的生產技術和設備。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光伏製造項目。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逐步遷出。
(原標題:自然保護區禁止光伏項目)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