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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將《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實施方案》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中國政府網30日公佈了這一方案。
方案指出,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有關縣(市、區),是《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明確要求,對於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整體合力,共同推動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加快振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這次對口支援工作由發展改革委、中央組織部牽頭,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參加,共計52個支援單位。
受援地爲江西省贛州市所轄18個縣(市、區),以及參照執行對口支援政策的吉安市吉州區、青原區、吉安縣、吉水縣、新干縣、永豐縣、泰和縣、萬安縣和撫州市黎川縣、南豐縣、樂安縣、宜黃縣、廣昌縣等13個特殊困難縣(區),共計31個縣(市、區)。
方案提出,要通過支援單位、江西省、相關設區市和受援地的共同努力,到2020年,使受援地有效解決突出的民生問題和制約發展的薄弱環節,幹部人才隊伍素質全面提升,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切實加強,特色優勢產業加快發展,自我發展能力和可持續能力顯著增強,爲實現贛南等原中央蘇區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供重要支撐。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