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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在11年時間裏,他收受和索取13家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摺合人民幣4700多萬元。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檢方指控,從2000年至2011年落馬前,張曙光的受賄多達13起,受賄數額共計4700多萬元。張曙光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傢俬企,使他們獲得暴利,張則收受鉅額賄賂。
據媒體報道,張曙光是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鐵哥們”,2003年3月劉志軍履新鐵道部之後,張曙光被調任北京,擔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其後一路榮升到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
張曙光主要負責高鐵技術引進、鐵路裝備購買和招投標,曾在中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擔任首席談判代表。他在劉志軍被雙規後的2011年2月因爲經濟問題被停職審查。
據報道,張曙光的妻子和孩子一直在美國居住。(記者於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