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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臺意見
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教師不可觸犯的師德禁行行爲及相應處罰辦法。
《意見》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師德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監管,主要負責人是師德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中小學校長要親自抓師德建設;規範師德懲處,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通過制定出臺《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明確教師不可觸犯的師德禁行行爲,對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爲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直至開除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對教師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行爲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者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意見》要求,將師德教育納入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師範生培養、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培訓都必須開設師德教育課程,並把一線優秀教師請進課堂,用優秀教師的感人事蹟詮釋師德內涵;將師德宣傳作爲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重點工作,在以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正面典型的同時,及時迴應師德建設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將師德表現作爲評優獎勵的必要條件,作爲晉職晉級、人才培養的優先條件;將師德考覈作爲教師考覈的核心內容,擺在首要位置,師德考覈不合格者年度考覈應評定爲不合格,並在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和特級教師評選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將師德建設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建立師德年度評議制度,師德問題報告制度,師德狀況定期調查分析制度和師德輿情快速反應制度,並建立行之有效的師德投訴、舉報平臺,將違反師德的行爲消除在萌芽狀態。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