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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擴大試點
同時擴大教師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
記者今天從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教育部在8月15日正式印發《教育部關於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決定在河北、上海等6個省份試點的基礎上,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新增山西、安徽、山東、貴州4個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地區的主要改革內容包括:統一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完善考試科目設置,突出對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的考查;將考試命題和考務組織交給專業化的教育考試機構承擔;師範畢業生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統一納入考試範圍;實行五年一週期的定期註冊。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指出,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是教師職業准入的前提條件,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是對教師入職後從教資格的定期覈查,並進一步突出對師德的要求,明確規定被撤銷教師資格的教師,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指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是對教師入職後從教資格的定期覈查,實行五年一週期的定期註冊。定期註冊主要考察教師的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等情況,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記者張東張以瑾)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