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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昌9月6日電作爲基層一線的人民調解員,30年來,他始終用真誠對待事業、用真情關愛羣衆、用真心化解難題,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700餘件,被羣衆稱爲“鄉村判官”。
他就是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江西省蘆溪縣宣風鎮副鎮長、法律服務所所長楊斌聖。
1983年,26歲的楊斌聖退伍後,擔任蘆溪縣宣風鎮司法助理員。爲儘快熟悉工作,他經常挑燈夜讀法律書籍。爲更好地服務羣衆,他給自己制訂“六字方法”、“七不原則”和“八字格言”的“行規”。“六字方法”是指工作時做到快、穩、準、調、實、公,“七不原則”是指不坐臥鋪、不住賓館、不下館子、不收報酬、不打的、不抽菸、不喝酒,“八字格言”是指嚴、慎、勤、德、公、廉、實、誠。
2011年3月22日,經醫院檢查,楊斌聖診斷出患有肺癌。當羣衆感嘆以後再難見到楊斌聖的時候,剛剛結束第二次化療的楊斌聖就回到了宣風鎮,而且顧不上休息就出現在一起糾紛的調解現場。
據統計,30年來,楊斌聖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700餘件,有效遏制和處理了羣體性、突發性事件300餘件,防止民轉刑案件200餘起,挽回經濟損失累計3600餘萬元。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