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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外媒報道,印度尼西亞軍方特種部隊8名隊員半年前闖入監獄槍殺4名囚犯,5日,該國軍事法庭判處這8人監禁21個月至11年不等。
據報道,該4名囚犯因涉及謀殺特種部隊的一名高級軍官,這8名被告今年3月闖入印尼日惹斯列曼西邦崗監獄,爲同事報仇。
這8人中的3人被判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其中開槍者被判處11年監禁,另2人坐牢6年和8年。他們也被印尼軍方開除,他們通過律師說將提出上訴。其餘5名被告罪名是協助謀殺,判刑21個月。
印尼人權觀察組織的執行董事蓬基批評軍事法庭的判刑過輕。她說,這起案件應該交給民事法庭處理,這些被告纔可能面對較嚴厲的懲罰。
蓬基認爲,應該修改現行法律,使軍方人員也可在民事法庭上受審。根據印尼民事法,蓄意謀殺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宗禾)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