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爲深入貫徹窗口行業黨的羣衆路線“開門搞活動”的方針,切實解決乘客在車站借用愛心傘“好借難還”的問題,9月1日起,運營公司在全線網61個車站正式啓動“愛心傘”異地歸還業務,同時延長無償借用期限。
2010年5月起,公司在各車站配置“愛心傘”,供乘客免費借用。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線網61個車站共配置雨傘近4700把。按照原規定,愛心傘無償借用期限爲7天,借用時交納押金20元,還傘時全額退還押金;超過7天歸還期限後,每天扣取1元,扣完爲止。同時只能在借用車站還傘,不能在異地歸還。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乘客歸還雨傘的難度,也造成了雨傘回收率較低的情況。
爲解決這一問題,切實實現愛心傘的“愛心、便民”,運營公司經過深入研究,決定從2013年9月1日起在全線網實行愛心傘新規定。一是延長借用期限,愛心傘的免費借用期限由原來的7天延長至20天,超過20天未還的不再退還押金;二是實行異地歸還,乘客可持借用憑條到任意車站辦理還傘業務,在借用憑條丟失的情況下需要到原借傘站歸還。
運營公司將加強一線員工對新規定的學習培訓,做好各車站雨傘存量的適時調配,確保新規定有效落實,不斷提高運營服務的人性化水平。(記者趙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