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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位被稱做是領軍人物,有着“高鐵第一人”之稱的重量級人物,被指控受賄4700多萬元。
今天的庭審在北京二中院三法庭,上週這個法庭剛剛審理過張曙光的副手蘇順武。張曙光被帶進法庭的時候,正好從旁聽席經過,可以看到他臉色有些暗,表情比較平靜。張曙光身穿黑色夾克衫,裏面是白襯衫,腳上穿的是黑色的布鞋。沒有穿看守所的號服,也沒有戴械具。
公訴人:經審查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張曙光利用擔任任職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職務便利,接受廣州中車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等人的請託,實施的13起犯罪,先後收受賄賂共計4700多萬元。
起訴書提到,大部分受賄款物已收繳。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之後,審判長對張曙光發問。
審判長:被告人張曙光,起訴書指控你受賄的事實屬實嗎?
張曙光:公訴人指控的13筆,我都認,是事實。
上午的庭審持續了近兩個半小時,法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6起事實進行調查。第一起指控的是張曙光接受廣州中車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的請託,爲“藍箭”列車使用以及列車配件銷售等問題提供幫助,多次收受楊建宇給予的字畫、瓷器、手錶,裝修房屋費用等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50萬多元。
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表明,楊建宇證言顯示,爲討好張曙光,他曾爲張曙光情人羅某旅遊出資,同時爲羅某購買一塊價值二三十萬的迪菲特手錶,贊助30萬給羅某買車等等。
公訴人:楊建宇是否爲他們公司“藍箭”列車使用及列車配件銷售等問題向你提出過請託?
張曙光:有。
公訴人:你幫忙了嗎?
張曙光:這是我需要說明的時候,楊建宇請我幫他,兩件,一件爲藍箭,一件是爲了他的列車空調系統,簡單地說這兩筆錢我都收了。爲他辦事,我認爲,簡單地講,藍箭我沒有具體爲他辦事,我只是順其自然;空調機組,我沒有爲他說過任何話,沒有給任何人打過招呼,沒有影響到各個工廠的招標。但是我也承認,外界知道我們關係好,可能也有影響。實際是他邀請廠長吃個飯,我就同意了。
在13起犯罪中,有一起是索賄指控,張曙光先後三次向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戈建鳴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800萬元。庭審過程中,張曙光表示對“索賄”的指控有些不能接受,稱是戈建鳴向他表示:“我們是老鄉,多年的關係,你有什麼事需要錢,找我,不用找別人。”於是爲了追求羅某,以及參評院士,向戈建鳴提出具體數額。
張曙光:今天在法庭上,我還是這樣說,最後的供述材料中,我也是認,我只是覺得,說我是索,我有點難以接受,但是說他送錢來也有點區別,這個數確實是我要的。索也好,受也好,都是我不該做的,都是我的犯罪。
張曙光受賄最大的一起,是接受武漢正遠鐵路電7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法庭上,張曙光供述,他與王建新共事多年,相識20多年,除了希望張曙光提供技術幫忙,王生病後,將家人和工廠託付給張曙光,同時花800萬給張曙光買了一套房子,爲的是兩家女兒能住在一起,爲了幫張曙光參評院士,王建新又送500萬。截止記者發稿,法庭就此案在做調查。(記者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