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圖爲女子拎着兩歲兒子揚言跳樓。
昨天下午,一陣淒厲的孩子哭鬧聲和女子叫喊聲交雜,將後湖盛世東方小區所有居民都驚動了。一名王姓女子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情緒失控,把孩子抱到了陽臺上的活動晾衣杆上,要和孩子一起從14樓跳下尋短見。衆鄰居報警並自發組織施救,女子最終被救援人員勸下。
兩歲男童晾衣杆上哇哇大哭
昨天下午3點15分左右,市民任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稱其所居住的盛世東方小區裏,一名住在10棟1單元14樓的年輕女子突然跑到陽臺上大喊大叫,說自己被反鎖在了家裏,身上既沒錢也沒手機,要從陽臺上跳下來。
3點半左右,記者趕到小區,10棟樓下已經圍滿了居民,孩子尖聲哭叫的聲音不斷。14樓的陽臺上晾着一牀紅色毯子,毯子上端露出男童的頭部和手臂。
從16樓往下看,情緒激動的年輕女子披着一頭長髮,身穿藍色連衣裙。她把孩子放在活動晾衣杆上,僅一隻手抓着孩子的右腳,如果孩子一動,就有可能掉下樓去,情形十分危險。男童才兩歲多,被大哭大喊的媽媽嚇壞了,雙手抓着晾衣杆,不停地放聲大哭。
居民拿牀單棉被準備接人
“這樣的情形已經持續了20多分鐘。”一位居民說,發現女子異常後,小區保安很快報了警。後湖派出所民警和消防中隊的消防員很快趕到了現場,並帶着繩索等工具迅速爬上16樓,站在陽臺上勸說樓下情緒失控的女子,同時準備救援。
樓下空地上,不少居民自發地從家裏抱來輕柔的空調被、毛毯等物,還有人把沙發靠墊都拿了出來,放在孩子有可能墜落的地面上。
4個身強力壯的男性居民將一牀被子攤開,每人牽起一角,全身緊繃,不斷地調整位置,生怕孩子掉下來沒有接住。一名60多歲的婆婆神情緊張地不斷擡頭往上看,並指揮着4名男子移動位置,她的兒子也在4人之中。她說自己就住在這棟樓的5樓,覺得孩子太可憐了,想搭把手。
遭家暴被反鎖欲走極端
3點50分左右,消防員打開女子家防盜門外的鐵門,女子則經民警勸說,也將孩子抱下,把防盜門打開。
記者注意到,女子滿臉淚痕,雙眼淤血,似乎剛被人毆打過。面對民警和消防員,女子邊哭邊控訴,說丈夫常常對她拳打腳踢,這一年來她報過十幾次警。丈夫不僅動拳腳,還經常換鎖,將她反鎖在家中不讓她出門,“我如果不用這種方式,根本不可能出來。”
女子說,昨天上午,丈夫突然換了一道鎖,又開始毆打她,打完後把門反鎖,揚長而去。舊傷未愈,又添新傷,加上多次調解無效,丈夫又不同意離婚,女子想走極端,還打算帶上孩子,“讓他後悔一輩子”。
女子姓王,今年26歲。直到女子被帶往後湖派出所,其丈夫一直未曾現身。
律師:置小孩於危險狀態應追責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賠償的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如果構成犯罪,施暴者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若情節嚴重,致人重傷、嚴重殘疾或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而在這起事件中,倘若兒子如發生不測,母親同樣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此,遭遇家庭暴力後,應保持冷靜,不要採取極端的自救措施。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說,故意將未成年人置於影響生命或身體健康的危險狀態下,父母的這種行爲屬於故意傷害行爲,無論是否造成了傷害,從法律角度說,都應該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生命是無價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使是親生父母,法律也不允許其隨意剝奪孩子的生命” 。(文/記者朱蕾圖/記者楊濤)
(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