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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11日訊記者萬靜記者從住建部權威人士處獲悉,證監會已會同國土部、住建部等相關部門,就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再融資涉及房地產業務提交相關報告提出了具體的申報要求。按照要求,涉房企業在報送申請文件時需提供專項自查報告和中介機構的專項覈查意見。
專項覈查報告的範圍包括涉及用地專項覈查和商品房開發專項覈查兩類,相關範圍確定爲在國家對房地產調控政策持續期間,相關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涉房的土地和住宅開發等業務。
涉及商品房開發專項覈查的部分,主要指相關企業在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捂盤惜售、哄擡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爲,包括專項自查報告、保薦機構或獨立財務顧問、律師出具的專項覈查意見等。對於需住建部進一步檢查認定的,證監會將在受理公司行政許可後,將公司專項自查報告和中介機構專項覈查意見轉交住建部。據悉目前已停牌的涉房上市企業超過10家,其中多家企業籌備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原標題:是否捂盤惜售需專項覈查)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