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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網站消息,香港一名14歲尼泊爾裔少年今年6月毆打6歲同鄉男童,並把對方困在石屎水渠內超過兩日,26日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審理。辯方律師求情時稱,案件無疑非常嚴重,但被告認罪,讓受害人毋須因出庭而回憶痛苦經歷,加上被告已向受害人家長道歉,又與警方非常合作,要求判被告入感化學校。
裁判官張威達判刑時說,已考慮所有因素,決定判非法禁錮及企圖嚴重傷人罪名成立的被告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被告原本不認識就讀幼兒園K3班的事主。今年6月29日晚,事主與被告的兩名8歲朋友,在油麻地西貢街游樂場發生口角,事主曾多番以粗口辱罵對方,被告於是訛稱帶事主去買朱古力,但其實是引誘事主到油麻地渡船街附近一個草叢。
事主因害怕而連連道歉求饒,但被告與其友人未有理會,更拳打事主的肚子,被告的友人則將事主打至左眼出血,事主暈倒地上。被告提議把事主塞入石屎溝渠,再把兩塊重達15公斤的石屎板蓋在溝渠上,然後離去。動彈不得的事主被困在闊約13吋、深約14吋的水渠內,臉部朝天,無法推開石屎渠蓋。其後事主的家人報警。7月1日,警方拘捕被告,然後纔找回事主,當時事主渾身濕透、嚴重脫水,頭部、肩膀、四肢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