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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法制日報記者來到王書金老家廣平縣十里鋪南寺郎固村採訪,許多村民對王書金及其所作所爲極爲不齒。
南寺郎固村500多戶2000多人,是一個典型的北方村莊,村民民風淳樸。
據村民介紹,王書金祖孫幾代都生活在該村,其家人老實厚道,口碑不錯,但都性格內向、寡言少語,很少與鄰里來往。
王書金姊妹七個,他排行老五,其父母已過世。王書金也性格內向孤僻,很少與人來往,平時下地幹活,都從來不走大路,因爲沒上過幾天學,所以幾乎沒有什麼同學和朋友。他與親戚的走動也不多,現在村裏只有哥嫂,王書金的前妻已經帶着孩子改嫁到別的村。
一位村民說,王書金被從河南押回廣平時,警方通知其哥嫂給送被子,王書金的哥哥表示,已於王書金斷絕關係,讓他凍死算了;警方告訴其哥嫂,王書金在河南生的兒子被王書金以4000元賣掉後,已經找到了,可以接回廣平來,但其哥嫂堅決不要。
老陳是一位村幹部,他說村裏人都覺得王書金是本村的恥辱,但王書金被抓起來卻是好事,要不然還不知他會禍害多少人。據他稱,王書金的惡行未敗露前的那些日子,因爲有人被害死,村裏的女人都不敢出門,即使出門也要趕在日落前回家,連鄰村的女人都如此。王書金被通緝後,村裏立刻平安了。
另一位村民說,當年村裏的一位媳婦失蹤了,人們都流傳說這個女人與什麼人私奔了,於是這媳婦的孃家向婆家要人,婆家向孃家要人,兩家人反目成仇。後來案子破了,知道是被王書金所害,兩家人才重歸於好。
村民老樑透露,王書金雖性格內向孤僻,卻自小頑劣。15歲因奸幼被判刑前,還經常偷村民的東西,有幾次把村民的衣服偷了後,埋在村北的一塊沙地裏;王書金曾逮住村裏的小母羊姦淫不成,便使用碎碗片割裂小母羊陰部,再行姦淫。小母羊慘叫聲驚動村民後,他順嘴胡謅掩飾惡行,謊稱羊吃自家的棉花苗而打羊。村委會會計小王的父親是村裏的老支書,他證實聽他父親提起過這些事,當年村革委會出具的證明說王書金“致殘家畜”即指此事。
村民反映,王書金並非村霸,平時看起來也老實,獨來獨往不生事,誰也想不到這些驚天大案是他乾的,案子被破後,人人都後怕。
據村幹部老陳回憶,當年在村裏發現女屍,村民們人心惶惶。警方在村委會住了兩三個月,反覆排查都沒想到王書金。後來警方根據另一名逃脫王書金魔爪的受害人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和着裝,才初步懷疑到王書金。當警方趕到其家時,他已經逃跑,警方隨即對他上網通緝。
“王書金膽子很大”,老陳說。當時警方駐紮在村委會時,王書金幾乎天天都過來,一點也不害怕,還若無其事地到老陳家的小鋪與村民打牌,買罐頭。
“王書金多活了幾年,按他的罪行,早就該槍斃了他。”一位村民恨恨地說。
性格特點:冷酷而殘暴
1967年12月出生的王書金,在本村讀小學三四年,曾多次留級,至二年級時便輟學務農,期間偷盜財物、毀壞莊稼。
1982年7月13日,不滿15歲的王書金因姦淫幼女被廣平縣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1990年,22歲的王書金結婚生子。
1994年至1995年9月,王書金到石家莊方臺村、東風塑料廠等地打工,從事暖氣安裝、水泥鋪路、蓋房等體力工作,期間多次返回廣平縣原籍強姦殺人。
1995年10月,王書金在原籍強姦殺人被發現後,潛逃至河南鄭州,在鄭州火車站被賣至滎陽磚窯廠打工,期間與一女人同居,育有兩兒一女。
2005年1月17日,王書金被河南省滎陽市索河路派出所抓獲。
2007年3月12日,河北邯鄲市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書金強姦殺人3起,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以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梳理王書金的人生足跡,人們可以清晰地總結出他的性格特點。
1 閱歷簡單、層次不高。小學輟學後務農、零散打工,自我生存能力強。
2 性格內向、行爲孤僻。王書金性格內向,喜歡獨來獨往,不愛與人說話。他說:“我文化低,人家都有文化,我與人家說不到一起,平時與別人說話也少。”同村村民以及與其共同打工人員也證實這一點。
3 自以爲是、自作聰明。14歲強姦幼女案時將大便抹在被害人褲子上,企圖轉移人們視線;強姦殺人犯罪後認爲:“我作案以後和作案過程中誰也沒見,所以我做的案子不好破”;逃往河南後,使用假名王擁軍,自稱河北省肥鄉縣平固店鎮人,而肥鄉平固店鎮根本不存在。
4 兇狠殘暴、冷酷無情。根據王書金供訴和受害人反映,無論受害人是否順從、求饒,王書金強姦後都對受害人採取掐脖子、用腳踩跺受害人胸部等手段進行滅口。
據偵辦王書金案的警方人士透露,王書金作案後十分警覺,特別關注案件是否被發現,自己是否被懷疑,一旦感覺不妙馬上外逃。他也沒什麼業餘愛好,逃到河南後常看警方破案節目。王書金供稱,他看電視只看破案的片子,對“DNA鑑定”等有所瞭解。羣衆反映王見到警車和河北牌照的車輛就害怕,遇到派出所查戶口就躲在屋裏不出來。
王書金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手段方法粗淺。王書金殺人匿屍後,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關注、警覺的。王書金在河南不和別人說案情,酒後說話謹慎,關注破案的節目,但對自己的身份如何掩飾,沒有更深的考慮,這反映出王書金雖有反偵查意識,但沒有充分的謀劃。
警方透露,2005年1月17日王書金被抓獲後,很快就在公安機關的查證和壓力下供述了真實身份和網上追逃的一起殺人罪行,但從供述順序上看,石家莊西郊康某被姦殺案系最後供述的。
有法律人士分析道,2005年3月16日起,一些媒體大量報道“一案兩兇”,客觀上王書金成爲輿論關注的焦點。此後,在提審王書金時的訊問主體、訊問態度方式、訊問地點、訊問內容等方面的變化,加之2005年3月24日公安人員押解王書金對現場辨認,勢必會引起對其案件特殊性的警覺和認識。
更有人向法制日報記者指出,王書金在2007年河北省高院二審第一次開庭時王書金最後陳述提出:“我交待了六起案子,四起殺人,公安機關只認定我四起,如果能查清沒有認定的,這就是給社會一個交待,給我一個交待,也給被害人一個交待”,王書金僅以石家莊這起案子沒有被認定提出質疑,而對未予認定的另兩起案件不提出異議,這很令人懷疑其動機。另外,王書金說“不願意看到因爲我的原因而使他人替我承擔如此嚴酷的刑罰”、“還事實本來面目,還因爲此案被冤枉的人的一個清白,也還社會一個公道”,這些言辭是王書金所具有的文化素質和道德品質完全不可能達到的。
無論怎樣,即使王書金已經多活了幾年,但威嚴的法律終於給了王書金罪惡一生應有的懲罰,被害者的靈魂也終於得到正義的慰藉。
王書金經歷列表
時間年齡經歷
1975年—1982年 7—13歲 小學二年級輟學,毀壞村裏樹木、莊稼,偷盜成性,姦淫母羊。
1982年 14歲 7月13日,強姦本村一女童。
1983—1985年 15—17歲 1982年7月12日至1985年7月13日,服刑3年。
1990年 22歲 結婚
1994年 26歲 在石家莊方臺村、東風塑料廠、黃壁莊、柳林鋪等地打工,從事暖氣安裝、水泥鋪路、抹灰牆、蓋房。
11月21日強姦殺害劉某某。
1995年 27歲 8月在廣平強姦賈某某,殺人未遂;9月25日強姦殺害張某芳。
1995—2005年 27—37歲 外逃至河南磚窯廠打工;1998年(30歲)與人同居生子,2005年(37歲)被抓獲。
2005—2012年 37—44歲 2005年1月17日起羈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