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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日內瓦9月27日電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26日和27日在日內瓦審議中國履行《兒童權利公約》的第三、四次合併報告以及履行《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的首次報告。
中國派出由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組成的代表團接受審議。
審議中,代表團團長、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賈桂德從十個方面闡述了中國政府在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績,並說明現在仍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劉江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黃豔梅也分別介紹了兩特區的履約總體情況。隨後代表團與委員會開展對話,回答了委員們提出的關於中國兒童教育、健康、福利、法律保護等各方面的200多個問題。
賈桂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通過中國提交的履約報告,委員們和國際社會對中國兒童狀況以及兒童事業進步有一定的瞭解,也對中國政府、民間社會所做的工作有一個客觀的評價,委員們也多次在審議中肯定中國的履約執行情況。
賈桂德說,兒童權利委員會委員是兒童保護領域的專家,“我們尊重委員們提出的公正、合理且適合中國國情的可行性建議,這些建議會在審議後向國內各個主管部門轉達,在充分考慮國情的情況下,在我國兒童保護工作中儘量予以採納”。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宋文珍介紹說,自1992年中國參加公約以來,中國遵循公約精神,積極履行公約義務,堅持兒童優先原則,落實兒童優先發展戰略,促進了兒童各項權利的實現。
據介紹,委員會將於10月4日前公佈對中國履約報告的審議結論。
中國於1992年參加《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規定,締約國需定期向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關於履約情況的報告,並接受委員會的審議。中國於1996年和2005年分別接受了委員會對中國前兩次履約報告的審議。本次審議的報告系中國政府於2010年提交。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