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靖邊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新堂僞造國家機關證件案公開宣判。
靖邊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新堂身爲公安幹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積極活動爲被告人龔愛愛辦理假戶籍,嚴重擾亂了國家戶籍管理秩序,構成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據此判處張新堂有期徒刑1年。
宣判後,被告人張新堂當庭表示上訴。(吳超、高崗、白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