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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爲還個人賭債攜帶尖刀搶劫四起。償還賭債後,男子找了份工作。工作一個月後,男子深覺掙錢不容易,滿懷愧疚主動自首。
今年年初,小郭迷上了賭博。很快,小郭不僅輸掉了存款,還欠了6000餘元的賭債。由於沒有固定工作,小郭一直沒有經濟來源。眼看就要到還債的日子了,小郭想出了搶劫還錢的辦法。3月10日22時左右,小郭來到本市一個道路交口附近,趁被害人劉某不備,將其手機搶走,並持刀對追趕的被害人進行威脅,後逃離現場。當晚23時,小郭來到一家網吧附近,以持刀威脅的方式,將被害人趙某手機搶走,後銷贓得贓款400元。小郭算了一下,這兩次搶劫的錢還不夠還賭債,於是第二天晚上再次作案。當晚22時,小郭來到一個公交站附近,趁被害人徐某不備,將其挎包搶走,包內有現金1300餘元。當晚0時許,小郭在另一個公交站附近,趁被害人錢某不備,將其手機搶走,後銷贓得贓款2400元。
隨後,小郭將上述搶劫、銷贓所得共計6000餘元均用於還賭債,並將剩餘的贓物存在家中。不久後,小郭經人介紹找到一份工作,每天早出晚歸。一個月後,小郭覺得上班很累,掙錢不容易,想到還賭債的6000餘元,小郭就覺得對不起自己搶劫的四人。最終,小郭選擇攜帶剩餘贓物到公安機關投案。
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犯有搶劫罪對小郭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檢察官訴稱2006年7月7日小郭曾因犯聚衆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小郭屬於有前科再犯刑事案件。鑑於小郭認罪態度較好,且主動退還部分贓物,檢察官當庭提請法庭從輕判處。法院經審理以搶劫罪判處小郭有期徒刑五年,罰金3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