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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提高職務犯罪預防實效,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結合預防工作實際,三項舉措增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效。認真做好防微杜漸型預防。對發生在羣衆身邊的,羣衆反映強烈的社會事件或者通過對近幾年自偵部門經初查不構罪,但是存在違法違紀或者管理漏洞的案件進行剖析、歸納,對確有違紀違法行爲或在制度上、管理上反映出存在職務犯罪易發漏洞和潛在危險的單位,發放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性檢察建議。
2013年以來,該院共發出檢察建議書29份,有效杜絕了相關單位、行業、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全面落實偵防一體化機制。從立案開始,預防幹警便全程跟蹤、參與每一起案件,尤其是在調查取證環節,與辦案人做好及時、充分溝通,仔細掌握犯罪嫌疑人犯罪心理、動機以及犯罪過程,從而發現發案單位在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最大化得將預防關口前移,引起發案單位的高度重視,並通過座談會等多種形式,結合案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達到懲治與預防並舉。專業化開展預防調查工作。根據自偵部門查辦的案件反映出來的問題、特點,以及社會輿論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事件,有條理、有計劃、有步驟地制定調查方案,並通過實地走訪、查閱資料、座談等多種形式掌握職務犯罪易發環節,通過對個案的總結去研究類案規律,通過對單位的研究去總結整個行業,由點到線、由線帶面,多層次、多角度總結原因並制定對策,深度開展預防工作,從源頭上減少和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如在查辦某國企工程隊長李某存在長期、私自、免費使用材料供應商提供車輛一案後,通過深入開展走訪調查後,建議該單位加強對物資採購、資金管理等環節的監管,並完善各項制度加以防範,引起該國企領導層高度重視,在全企業內部系統開展了專項整頓,從而遏制和減少了這一領域職務犯罪的發生。 (通訊員:韓長娜安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