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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打預防針,預防各類傳染病,每個人都經歷過。有些疫苗,孩子一出生,分時間分階段,必須打,國家買單;有些疫苗,個人掏錢,可以選擇性接種。
幼兒疫苗不良反應留下現實難題
但就像一些人打青黴素會過敏一樣,打預防針,其實個別人也有不良反應,輕者起了皮疹,重者也有傷殘甚至死亡的病例,這和個人體質等多個因素有關係。雖然這一羣體爲數極少,但他們也面臨現實的難題。
廣西桂林的範榮梅聲音沙啞,拿着一摞孩子的病歷讓記者看。她說,孩子原本健康可愛,卻在接種卡介苗後,出了問題。
範榮梅:也沒有感冒,也沒有咳嗽,也沒有流鼻涕,5月31號接了一針卡介苗以後,6月5號就發高燒,白細胞急劇下降,全身多處淋巴結炎,不吃不睡,大小便失常,6月9號死亡。我兒子死的那天是五個月13天。
直到今天,範榮梅都認爲,孩子死亡和接種疫苗有關,廣西壯族自治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的一紙鑑定報告,兩個“無關”,算是給這件事畫了句號。
範榮梅:說我兒子屬於非感染,非大出血,全身淋巴多處結炎,導致全身器官衰竭,急性死亡。我們廣西幾個預防接種專家,憑這個屍檢報告,就說我兒子的死亡與卡介苗無關,說我兒子屬於自己的身體(出現不適)導致死亡。
甘肅張掖的張女士一直後悔去年12月份給兩歲半的女兒打了流感疫苗,沒幾天,孩子得了特發性血小板減少症,凝血功能差,一旦磕碰都會血流不止危及生命。最終,張掖市甘州區疾控做出的鑑定結論是認爲孩子有基礎性疾病,血小板減少,和疫苗無關。
張女士:區疾控當時做了一個診斷,是疑似異常反應,不排除和疫苗無關。1月8號下的結論,4月3號的時候,區疾控自己又做了一個診所結論說我孩子是偶合,做診斷的原因是省廳下了一個文,說診斷依據不足請重新診斷。
遵義、蘇州、太原、菏澤、重慶、西安……記者見到多位來自全國各地的接種疫苗出現異常反應的孩子家長,只有一位,浙江衢州張先生的孩子被鑑定爲腎臟受損和接種流腦疫苗有關。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有相似經歷的家長聚在一起過,25個家庭,只有四五個被認可孩子得病和接種疫苗有關。這些家長建立了QQ羣,200多人,80%被判定生病和疫苗無關。一個專業詞語——偶合,這是家長們最不願意接受的鑑定結果,但也是現實。
提到疫苗異常反應鑑定,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周子君直說,這個很難。簡單說,疫苗和藥品是一個道理,對絕大多數人有用,只有極個別人吃藥後有不良反應,只能被認爲是偶發事件。
周子君:不是說疫苗本身的質量問題,比如生產一批疫苗,這個疫苗對大部分人都沒有問題,都是可以預防疾病的,個體本身有差異,自身免疫的問題,遺傳的問題等等,會產生一些過激的反應,所以爲什麼很多東西是很難判斷的。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鄧利強從法律層面解釋,究竟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發病和疫苗有關,我們國家在立法上就定得窄。
鄧利強:疫苗質量不算,不按規範操作不算,家長隱瞞了潛在的疾病打疫苗,導致潛在疾病發生不算,如果有潛在的疾病偶合不算,羣體性的心因反應不算,這樣不算來不算去,能算的就非常少了。
家長們的疑問還在於,疾控部門負責預防接種工作,一旦出現異常反應,鑑定工作還是疾控部門組織專家來做,存在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嫌疑。
孫志東: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疾控給孩子接種了麻疹疫苗,診斷的時候,我還到你這邊來診斷。
張先生:沒有第三方的介入,具體什麼時候做的鑑定,很多時候連我們家長都不知道,沒有第三方介入的情況之下,是否能夠做到公平公正。
後續治療無保障
打預防針出現不良反應的比例極低,出現異常反應,被最終認定和疫苗有直接關係的,更是少之又少。一旦發病,後續治療沒有保障卻是大家共同的難題。
浙江衢州張先生的女兒4歲時接種了一針流腦疫苗,15天后發現腎臟受損。得病近兩年,已經花費14萬多,孩子將來還有患尿毒症的風險。雖然當地衛生疾控部門已經認定,孩子得病和疫苗有關,也出具了傷殘鑑定報告,對於賠償數額,張先生不認可,賠償協議也一直沒簽字。
張先生:給我的鑑定報告上面很清楚的寫着,需要長期治療,存在腎衰、尿毒症的可能。如果我現在簽字拿了這筆錢,以後孩子不管出現什麼問題,我都不能去找他,而且我兩年已經用了14萬多,他只給我18萬5800,還不夠我再治療一年。叫我簽了這個協議,等於說從現在開始,他們一點責任都不承擔了,我接受不了。
陝西戶縣吳先生的女兒打麻疹疫苗後,患上了白血病,雖然被判定白血病和打疫苗無關,當地政府還是爲孩子爭取到了六七萬的治療費用,不過對於需要骨髓移植的花費,這錢還是杯水車薪。吳先生在接受採訪時反覆在說,他們要救救孩子,但確實能力有限。記者採訪到的家長們,都在擔心少則幾十萬,多則終身治療的費用。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鄧利強建議,建立疫苗救濟制度,錢主要由疫苗生產企業出。
鄧利強:不管是操作者的失誤還是冷鏈的問題,還是有誘因,我自己得病,是普通老百姓,你怎麼讓我知道哪些是有誘因,不能接種,這不是難爲老百姓嗎,出現了這些問題,國家都賠,因爲這個賠是不問對錯的,所以要限制賠償的額度。一類疫苗只要和它相關,國家都給予相應的補償,錢來自於疫苗生產企業的利潤,當然,財政也可以拿一少部分,來管理經費的運作,這樣糾紛就會少。
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周子君補充,民政救濟、醫療保險都該成爲疫苗異常反應羣體的依靠。
周子君:如果家裏真有困難,可以走民政部門的救濟,加入醫療保險,後續治療有可行的解決辦法。這兩個途徑都不行的話,一些社會的慈善捐款等等。我們國家現在也在建立疫苗方面的基金,如果確實因爲疫苗的問題,我們國家是有一定的賠償的,現在很大程度上是你很難證明是疫苗的問題。(記者劉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