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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這才叫 拾金不昧
撿到他人財物不隱瞞下來據爲己有,這種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直以來爲世人所讚揚和提倡。尤其是當財物數額巨大,對撿拾者有足夠誘惑力的時候,拾金不昧就更顯得可貴。因爲它不僅體現了對私人財產的充分尊重,也表明一個人除了物質追求之外,還有着更高的精神追求和理想。
我們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誰都有大意的時候,有丟東西的時候。因此,不貪戀遺失之財,是拾金不昧的第一個層面。由此引申出了拾金不昧的第二個層面,即保管好他人財物。可以說當我們接手遺失財物的時候,往往在道德上就產生了守護的義務,古人謂之“受人所託,忠人之事”。拾金不昧的第三個層面,就是如潘師傅一樣,不僅不私佔、完好保存,還要努力尋找主人盡力歸還。他的做法,正是對拾金不昧的最好詮釋。
清代人曾記載了一個窮秀才拾金不昧的故事,其中特別談到,窮秀才拒絕了失主的酬謝,他說:“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數金乎?”雖然從鼓勵大家做好事的角度,接受酬謝無可非議,但百多年前這番話,仍值得我們深思。(林坤)
原標題:“這才叫拾金不昧!”
(來源:武漢晚報)